养老金的差别不是双轨制造成的

养老金的差别不是双轨制造成的

蓟州孟凡生作于2012年5月28日

在当前召开的两会上,有的政协委员和人大委员提出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与公务员相差好几倍”的议题,并且认为这是目前退休制度双轨制造成的,应该加紧改革。我不反对把公务员(包括教师队伍)的养老问题纳入社会保险,这有一定的好处,可以使个人在企事业单位与公务员队伍之间随意进出,这方面的改革是应该的。但是,笼统的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之低,与公务员退休金之高是双轨制造成的,是不符合实际的,是一种盲人摸象的看法。

一、 什么是目前退休制度的双轨制?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和国家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干部一样,在职期间的工资和退休后的养老金,都是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改革开放后,实行政企分开,国营企业与民营企业一样,只纳税不缴利润了。企业和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由企业发放,退休后的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险公司。职工在职期间每月按照工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后可根据缴纳的多寡领取不同数目的养老金。而公务员和教师们,不论在职的工资和退休金都由自己的单位负担,这些单位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地方财政拨款,也有一小部分是单位自筹的,这就是目前退休制度上的双轨制。

按照目前的政策,这两种退休制度各有利弊。因为我们国家实行分税制(地方税种与国家税种分别征收)以后,许多县级财政入不敷出,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没有保证,有的个别地区个别年景,县政府的公务员们及教师们半年领不到工资,退休金更无保证。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是全国统筹的,它可以保证退休职工按时领取养老金。从这方面看,企业职工的养老制度要比公务员的养老制度还优越。再有,保险公司是商业行为,企业职工只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就可领取养老金。即使这个职工在职期间犯罪入狱,出狱以后还可以继续缴纳(入狱期间不许缴纳),到时候还是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而公务员和教师们,只要犯罪入狱就必须开除公职,不仅丢了饭碗,以后的退休金也全部泡汤,等于前一段时间都白干了,老了连养老金都没有。从这个角度看,企业职工的养老制度还是比公务员的退休制度优越。

有的网友可能会问,既然企业职工的退休制度比公务员的退休制度优越,为什么不把公务员和教师们也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呢?这又涉及到根本政策了。像那些工业不发达,税源匮乏的地区,连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都发不起,那里有钱向国家的社保公司按月缴纳这么多人的养老保险费呀?有的贫困县不仅交不起养老保险费,也交不起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和教师们看病住院都没人管,所谓的公费医疗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都是分税制以后出现的,只是这种现象国家不公开报道,所以社会上许多人不清楚。

退休双轨制的真正弊病是,把公务员和教师捆绑在自己的行业内,不敢跳槽。你想到其他地区或者其他部门去另谋职业,只有抛弃前段工龄,不然你就在原单位混日子,等退休。所以这种制度不利于人才流动,不利于经济发展,应该改革,应该让公务员和教师们也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因为这种制度具有优越性。

二、 职工养老金并非全部比公务员退休金低。

有人说职工养老金才一千伍佰元(全国平均数),而公务员退休金则达四五千元(个别地方),以此证明双轨制的不合理。其实这不是全面情况。在北京、上海这些发展较快的地方,是会有这种现象的。但是,它不能反映退休制度的全貌。

首先说养老金的平均数低,不等于现在退休的企业职工领的养老金就少于公务员的退休金。拿我们天津市蓟县来说,2008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因工龄和任职时间的不同,正科级干部2600——2800元左右,副处级3000——3200元左右,正处级3400——3600元左右。而同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某建筑公司的经理(相当于正科级)从保险公司领的养老金也是2900多元,供电部门的职工领的养老金却是3900元左右,你能说职工就不如公务员吗?从2008年到现在,国家连续四次增加养老金,目前那个经理应该每月领3500元以上,那个供电职工已经领4500元以上,比同等级别的公务员也不少呀。 2012年4月,我县棉纺厂(早已倒闭)一个当过车间主任的下岗职工(工厂倒闭,他已买断工龄,自己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每月的养老金是二千八百五十三元,这个数字还算低吗?可是与他同期办理退休手续的,一个当过商场经理的商业下岗职工(也是买断工龄后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的养老金却是二千二百多元。他们在职时的级别是同样的(相当科级),工龄相似,就因单位不同,缴费多少不同,退休后领的养老金也不同。

可见,职工退休后领的养老金多少,不像公务员那样与职务相关联,而是根据工龄长短和缴费多少而确定的。职工上班时要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的标准是有“下限”无“上限”的。“下限”是各省市制定并公布的企业用工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实际工资比例缴纳。如我县商业部门有三个同岁同校同班的女同学,同于1968年中专毕业参加工作,又1998年同时办理退休手续,其中一个是商场经理,一个是商场营业员,一个是旅馆职工。在档案工资上,当经理的经理同学要比另两个同学高一级。但因商场效益不好,她们两个人都是按照最低限额缴纳的保险费,五年多共缴纳保险费840元,退休时每月领430元养老金,经理和营业员无区别。而那个在旅馆工作的同学,共缴费1120元,每月领470元,比那个商场经理还高40元。后来多次给她们增加养老金,因三人工龄相同增加的数额也相同,目前三人还是相差40元。象上面提到的某建筑公司经理来说,他有43年的工龄,退休前公司效益好,月工资比较高,每月缴费比较多,便可领2900多元的养老金。而与他同期退休的,工龄在37年的集团中层干部,虽然与这位经理同属一个建工集团,级别也相同(正科级),因为平时的工资就是“吃中线”(集团本身靠收取管理费开支,工资是全集团内各公司的平均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是最低的,退休后只能领1500多元的养老金。可见,同等级别的企业干部,与公务员相比,养老金之所以低,并不是双轨制造成的,而是所在单位经济效益差,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少造成的。改革开放后,因为全国各地县办的的许多国营小企业全垮了,这些单位的职工或下岗自谋生路,或因企业改制转成民营的新职工,而那些下岗职工不论在自谋生路的岗位上有多高的收入,在原单位都是以下岗职工的身份缴纳最低限度的养老保险费,使一些已经是个体户小老板的人,还同时具有下岗职工的身份,领取最低数额的养老金。而那些因改制转为民营企业新职工的人,又都是按照最低限度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这就是全国性的企业职工养老金低的根本原因。

因为社保公司收缴养老保险费有“下限”,才使不少单位出现了上班不如退休拿钱多的现象。改革开放后,许多地方小企业效益不佳,勉强维持局面,职工中有本事的“保职停薪”自谋出路,无特长的在单位混天,每月几百元的工资勉强维持生活。但是天津市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效益差的企业不可能随着标准提高而给职工增加实际工资。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随着不断增加,退休后领的养老金就比上班的工资高多了。如某乙在上班时是工厂的锅炉工,每月一千元,2009年办理退休手续后,每月领一千六百多元,比上班就多了六百元。

什么样的职工养老金低呢?首先是那些在改革开放前上班,2004年以前退休的“老职工”。改革开放以后,县里的小企业都不景气,最后基本全部倒闭,这些企业的职工上班时工资就不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当然就少。在2005年以前,社会保险公司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只看缴费多少,不管实际工龄长短和职务的高低,因为当时的企业里职务高的人基本工资也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高,所以领的养老金也相应的要高一些。但是工龄长的就吃亏了。例如同样是2004年达到50岁,可以退休的女职工中,有的人是20岁上班30年工龄,也有的是35岁(随军家属和后来农转非的家属)上班15年工龄,退休前她们的基本工资差别都不大,由于她们都是从1993年开始交的养老保险费,所以退休后领的养老金都差不多。但是都在400——600元左右,因为他们上班时领的工资也不过如此,而且那年代公务员的工资和退休金也不高。到现在这部分老职工中65岁以下的,大多是领一千四五百元,低于全国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可以说2004年以前退休的老职工,之所以养老金少,是因为缴费少。向上面提到的我县供电部门,那些在2004年前退休的老职工,目前的养老金也不过二千四五百元,虽然比同时从其他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高出千八百元,但是比本单位现在退休的职工要差多了。现在对国家退休政策不满的就是这些改革开放前上班的“老职工”,他们认为自己与公务员们一样,为共产党干了一辈子“革命事业”,退休后却受到国家的“冷遇”,认为退休政策的“双轨制不公平”。

2005年起国家每年都给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并且按照实际工龄长短分成若干档次。这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老职工,就有工龄长短的差距了。这以后退休的“老职工”,因为工龄都比较长,而且随着档案工资的增加,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也不断增加,他们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领到一千五六百元的养老金,而且每年也照常增加,现在这部分老职工的养老金大约在二千元左右。如我县某甲夫妻二人同为商业职工,后来都下岗自谋生路,还是以原单位职工的身份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也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最低费用。妻子是2004年(50岁)办的退休手续,总的工龄30年,实际缴费12年(自1993年起),当时每月才领六百多元,现在才涨到一千五百多元。而某甲是在2010年(60岁)办理退休手续的,累计工龄已达到39年,实际缴费18年(自1993年起),当时每月领取1800多元的养老金,2011年又增加百分之十,已经达到2000元,今年又有希望增加180元左右。他的养老金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退休金相比,实际差不多。所以2005年以后退休的老职工,比早期退休的“老职工”心里还要平衡些。

还有一部分养老金低的是所谓的“新职工”,也可以称为“农民工”。他们并不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过去的职工属于不犯错误不能开除的“正式工”,也称“长期工”,户口都是非农业的,国家要养他们一辈子。改革开放后,效益差的中小企业垮了,一些大的国有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雇佣大量的不问什么户口的“合同工”或“临时工”,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解聘,而且这些人也不能享受退休待遇。2003年国家出台了新政策,规定民营企业的职工也可以上养老保险,对这些民营企业的老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可以补交到1993年社保公司建立的时间。同时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雇佣的合同工(农民工)也必须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和国营企业的职工同样享受待遇。这样一来,在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中,都产生了一批“新职工”,他们大部分是农业户口,少数的是非农业户口。因为这些“新职工”中,也有些人是已经在1993年前上班多年的“老工人”了,所以国家规定,这些已达到退休年龄,缴纳保险费的时间又不满15年的“新职工”,可以一次性“趸交”到15年的养老保险费,然后也享受退休待遇。这样,这些“新职工”中已经退休的老工人,就只有15年的“工龄”,只能领五六百元的养老金。

再有,就是国营大企业对“新职工”退休待遇,还是与正式工有区别的。如供电和电讯部门,想当正式工,必须是大学毕业,才能经招聘为职员。这些单位里改革开放前的上班的“长期工”(老工人)和后来招聘的新职员是“企业主人翁”,每月的工作业绩要“考核”,有任务指标,有基本工资和奖金补贴等费用,他们的月工资不固定,但看全年总收入每月平均都在一万元以上(领导们年薪几十万元),三险一金也缴纳的多,退休后每月可领四五千元的养老金,还可以一次领回五六十万元的住房公积金(没用公积金还房贷的话),比公务员强多了。但是那批改革开放后雇佣的合同工(农民工)也就是“新工人”就如同“企业佣人”,他们不受业绩考核,每月有固定的工资,与社会上民营企业雇员的工资差不多。2003年国家规定必须从1993年开始给这些“新工人”补交上“养老金”时,有的工资反倒降低了,因为羊毛要出在羊身上。这样一来又出现了一批新的低退休金人员。原因是,国营大企业雇佣的这些合同工,和民营企业差不多,工资都很低,每月工资一千多元,虽说给上“三险一金”。这些人的“三险一金”,都是按最低标准执行的,这些“新工人”如果在2008年开始退休,最多只有15年工龄,每月交的保险费又是最低标准,领到的保险金才600——700元左右,可这对他们这些“农民工”类型的“职工”来说,他们就非常满意了,毕竟比没有退休金强呀。

这些已经退休的“新职工”,尽管拿的养老金比那些2004年前退休的“老职工”还要少,但是对新的养老保险政策也是满意的。那些没有退休的“新职工”,尽管与本单位的“企业主人”相比,工资太低了,也无怨言,因为这份工作来之不易,多少人想来这些大企业当“佣人”还进不来呢?他们不敢和“企业主人翁”相比,因为他们没有大学文凭,成不了企业的新“主人翁”;也不和公务员攀比,因为没有资格。他们参加工作的目的是“挣钱养家”,自己有选择岗位的权利。不像改革开放前上班的“老职工”那样,“一切服从革命需要,一生听从党的安排”。

另外,养老金低的人群里还有一部分“假职工”。2003年国家决定对农村小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与国营企业一视同仁,允许这些企业的职工缴纳三险(医疗、失业、养老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但在实践中,民营企业只给本厂长期雇佣的技术业务骨干上养老保险,对那些技术含量低,人员流动性大的干活的工人,不给上也没法上养老保险。因为这些岗位用工不固定,经常换人。这样一来,民营企业的实际雇工人数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数就出现了很大缺额。有些社保公司的基层组织,为了增加保费收缴的数量,就私下卖“养老保险”。只要一次性趸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和民营企业职工一样领取养老金。这种养老保险比人寿保险中的商业养老保险更具有优越性,商业养老保险只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养老费”,不会逐年增加领取的数额。而从社会保险公司购买的养老保险,可以和企业职工一样享受退休待遇,人们称这种养老保险为“小退休”,称这些上保险的人为“假职工”。据说起初只要交纳二万多元就可以办一个“假职工”,现在缴费标准高了,需要一次缴纳四万多元才能办。又因为社保公司规定:这种小退休的人,男60岁,女50岁可领养老金,以我国人均寿命70岁估算,女性购买“小退休”后可领20年的养老金,男性缴纳同样的钱,却只能领10年的养老金。所以男性办小退休不如女性合算,因此,这些“假职工”中多为家庭妇女。因为这些“假职工”购买的保险费缴纳数额是最低的,而切只有15年保费,工龄是最短的,领取的养老金只有五六百元,即使每年也随着其他真职工一起增加养老金数额,因为是最低档,增幅也不大,这些人的养老金总是低的。如果这种“假职工”的数额越来越多的话,只能把全国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越拉越低。这种假职工虽然领的养老金最低,但是她们也无怨言,因为和村里其他家庭妇女比,她们是幸运的。至于公务员们领多少退休金,她们根本不考虑。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职工养老金的高与低,不是养老金制度本身造成的,而是大多数职工缴纳的费用少造成的,而缴费少又是因为工资低造成的。

现在有人指责说,上班的职工不如退休的公务员拿钱多,是不正常,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种看法太片面了,因为许多单位上班的职工实际工资不仅低于退休后的公务员,而且低于本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上面说的那些国营大企业中年轻的“新工人”,等有三四十年的工龄退休时,领的养老金就会超出他们的工资。还有现在一些下岗职工被“照顾安置”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做后勤工作,他们的“三险一金”由国家支付,用人单位只给这些下岗职工每月六七百元的工资,退休后则可以领一千六七百元,他们也是“上班不如退休拿钱多”的一群人。

当今之所以会出现上班不如退休拿钱多的现象,原因就是想不受累还挣钱的年轻人太多,这些清闲工种的工资上不去。目前,我县建筑工程公司的瓦木工人出现了“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筑工地的体力劳动者工资很高,砌砖的瓦工每天200元,供料的小工每天100——150元,许多外省人到我们蓟县的工地来打工“挣大钱”。可是我们当地的年轻人,宁可“挣小钱”也不愿干体力活,都想去干那些比较轻松的工作,造成这些轻松工作岗位的劳动力供应远远大于需求。而那些被迫按规定给职工上“三险一金的”大企业,本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经济规律,绝不会比那些不给雇员上“三险一金”的个体户付出更多代价的。目前,我县城里的饭店、商店雇服务员(没有三险一金)工资一般在1500至2000元左右,而那些负责三险一金的单位雇工工资却在700至1200之间。即便这样,人们还是愿意到有“三险一金”的岗位去上班,可又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归根到底是轻松岗位的劳力供应量过多,这就是造成“上班不如退休拿钱多”的客观原因。

三、公务员退休金并非全部高于职工养老金。

目前我国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大中小学的教师工资和退休金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除了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之外,各省市还以各种不同的名义和方法,给在职的公务员和教师发放奖金和补贴,同时也给退休的公务员和教师发放补贴。目前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是多少呢?1985年以后,国家对公务员和教师们的工资进行过几次调整和提高,最近一次是2006年底的工资“套改”。我们可以看一下2006年工资套改前后的数字。按照京津两市的地区类别,一个有32年工龄,任职5年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套改前每月1265元,套改后1834元;如果是28年工龄,任职14年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套改前1390元,套改后1860元。有42年工龄,任职14年的副处级干部,套改前每月1456元,套改后1864元。有42年工龄,任职14年的正科级,套改前1175元,套改后1655元。有23年工龄,任职4年的正科级套改前859元,套改后1196元。这就是国家规定基本工资,具有35年工龄以上的公务员,退休金是原工资的百分之九十。我们可以推算出目前一个40多年工龄的“县太爷”,退休后的“基本退休金”也不过一千六七百元而已。比现在退休的企业职工的养老金能差多少呢?

其实,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和教师的“基本工资”,和各省市规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一样,只是个参考数字,或是个“档案工资”。因为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不是由国家统一发放的,而是由各县、县级市、区自己发放的。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后,地方税务局为各县市区收取地方税种,国家税务局为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收取国家税种。各省、地(地级市)、县(县级市、区)都是各自分灶吃饭的“大家庭”和“小家庭”。而各个不同的“小家庭”,富裕程度是不同的。比较富裕的县市区对公务员和教师们,在国家规定“基本工资”之外,还可以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而且有些补贴和奖金是各单位自己发的。同一个县市区内,不同系统和单位的公务员和教师的实际收入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公务员们的工资究竟是多少,很难说清楚。拿我本人来说,2005年我的基本工资(38年工龄,13年任职时间的副处级)是1265元,加上各种补贴,扣除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实领2685元。那时与我同等级别的退休干部,每月实领退休金1900多元。

因为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财政收入差距很大。所以,富裕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之外,再增加补贴和奖金一类的款项,而贫困地区则连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也发不起。例如,2005年《中国检察报》报道,青海省某县检察长对该报记者介绍,当时检察长(副处级)工资每月700元,其他干部(正科级以下)每月500元至600多元。他们的最大希望,就是实现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而一个在浙江省某中等城市上班的公务员,2005年在新浪网上自曝工资收入:基本工资——也就是国家规定的工资,因工龄长短和职务不同而分为若干档次,她是大学本科毕业,科员级,只有三年工龄,每月722元。生活补贴——不分工龄职务级别,每人每月都是4300元。岗位津贴——按工龄长短和职务高低不同,分为若干档次,她是科员级,只有三年工龄,每月2600元,加在一起是7622元。她的实际工资相当于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的十倍,可是她们的老处长的职务津贴一项就是7200元,再加上4300元的生活补贴和一千二三百元的“基本工资”,总数也要相当“基本工资”的十倍。这和青海省那个县的连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都拿不到的公务员怎么比呀。

2007年国家对公务员工资实行套改后,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普遍提高了。国家是否对那些发不出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贫困县给与补贴,以保证这些地区的公务员能拿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这方面我不清楚。据说2006年底,公务员工资套改时,河北省政府规定,根据各县的财政收入不同,在基本工资之外可以增加生活补贴,一类县全年人均最多二万元(每月人均近1700元);二类县全年人均一万元(每月人均800余元);三类县全年人均五千元(每月人均400余元)。如河北省廊坊市所辖最南面的大城县,2010年财政收入五亿多元。而廊坊市最北面的三河市(县级),与大城县的人口、面积都差不多,2010年的财政收入达五十多亿。这两处的收入相差十倍,两地的公务员和教师的实际工资以及退休金能一样吗?2010年,一位年轻女教师从隶属沧州市管辖的青县(位于大城县东南方)调入邻近的大城县,工资由2700元变成了1700元。目前他们那里退休的正科级公务员(乡镇局正职),每月退休金2200元左右,副科级以下公务员许多不足二千元。这个县还是能够保证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基本退休金”,并且有一部分“地方生活补贴”的。那些发不出国家规定的公务员、教师的“基本工资”的贫困县,公务员的退休金又能比全国统筹的职工养老金高出多少呢?去年冬天,中央电视台“走基层栏目组”报道:记者走访了贵州省某县一个偏僻的山村小学的民办教师,得知他的工资是每年2000斤玉米,由本村村委会给付。另外,县教育局每月发给他300元的民办教师补贴。他希望自己能转正成为国办教师,转正后每月可以领800元的工资。他已结婚并有2个孩子,吃粮吃菜烧柴都不用买。像他这样的家庭每月如果再有800元的工资收入,就是当地富裕户了。2011年贵州省这个县新转正的教师工资才800元,那里的公务员的工资又能有多少呢?退休后的公务员和教师们又能拿多少退休金呢?记者没有介绍,大家可以猜想。不过我知道201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国家决定给离休的老同志每年增加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我县的一个正处级老干部所增加的“基本工资”是1680元。今年我县一个病故的正科级退休干部,按规定应得20个月的“基本工资”,可这20个月才领二万多元。说明正科级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也不过一千多元。比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并不多呀。

四、职工养老金和公务员退休金比平均数,既不科学也不公正。

中国有句古语:“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本意是不论社会上的人还是商品,都是有差别的,不能简单的互相攀比。要求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与公务员退休金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国家也做不到。不要说我们国家目前实行的退休养老双轨制没有做到,即使实行退休单轨制的国家,如果把职工和公务员们单独统计,养老金的平均数也会有差距,这是因为公务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处在社会不同的层面上。

1952年至1985年,国家实行计划经济时期,公务员实行的是26级工资制,从国家领导人到乡政府的办公员划分为26个行政级别。1——13级为国家领导人、中央局和大行政区领导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各部委领导人;省辖市、地区专署、司局厅级以上的各级领导人等高级干部。县、处级领导人14——16级,科、区(县辖区)级领导人17——18级;乡(区辖乡)、股(科级局下设股)级领导人19——20级;科员21——23级;办事员24——25级;26级为中专毕业的公务员试用期的工资,正常情况以下,一年后转正定25级。大学专科毕业的公务员试用期为24级,一年后转正定22级;大学本科毕业的公务员试用期为23级,一年后转正订21级。整个公务员队伍中,除各级领导人外,各级政府还有许多从事具体工作的“办公员”。“办公员”的级别是水涨船高,“宰相家臣七品官”,中央办公厅的办公员可以14——15级,县政府的办公员只能20级以下。同时把全国划分11个类别,同等级别的工资,在类别高的地区拿钱就多些。例如三类地区的标准,最高的1级400多元,最低的26级29.5元,25级34元。那时的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最高的是八级,120多元,相当于行政15级(县长、处长)的工资。最低的一级工,30元,相当于行政26级干部(办事员职称),三级工45元,相当于23级干部(科员职称)。但是,那年代的农民工,也就是临时打工人员的工资是:大工(技术工)每天3元,小工(壮工)每天1.5元。也就是说,不享受退休待遇,没有铁饭碗的零时工的工资,要高于有铁饭碗的下层公务员、知识分子和无技术工人的。

那年代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界的知识分子划分技术级别,工程师相当于行政17——18级,也是五六级工的工资,副教授相当于行政14——15级,也就是工人中最高的八级工的工资,正教授相当行政13——11级,也是司局长们的的工资。专家的待遇更高,那时**的工资是400多元,可周信芳、马连良等戏曲表演艺术家的工资是2000元,比国家领导人高好几倍。

可见在大搞平均主义的计划经济时期,工人的工资也处于公务员和知识分子队伍里的中下层行列。

1968年以后,国家取消了中央局和大行政区,省部级升了格。各县也取消了县辖区(有的县称“工委”),乡政府(公社)升为科级。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公务员法》后,提高了公务员标准,不是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以此标准来推算,在实习期最低级别的公务员,也应该相当于计划经济时的“三级工”。这些大学本科毕业的公务员中的最底层,能和企业职工中的最底层,也就是那些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毕业)就可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相比吗?那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老总们能和国家领导人,省长部长们相比吗?企业中的工程师们能和国家的两院院士们相比吗?所以,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与公务员队伍退休金的平均数怎么比也是低的。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情况下,随着全国人口城市化的进程,城镇企业职工人数大量增加。可是他们仍然处在全社会工资收入金字塔的底层。试问全社会里,已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队伍有多少人,没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界的知识分子队伍有多少人,公务员队伍又有多少人?能把他们的工资平均数和养老金的平均数作简单的对比吗?

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出现的公务员退休金普遍高于职工养老金数倍的现象,是因为一方面直辖市的公务员级别普遍较高,直辖市所属区县都是地市级待遇,乡长就是正处级;而且大城市大专院校、国家科研单位多,高级知识分子多,所以公务员和教师教授们的平均工资高。北京又是首都,大机关、大单位都在这里。如果再把从国家机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部门退休的公务员和专家教授等都纳入北京市来统计,那就是省部级公务员及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知识分子数以千计,地市司局级公务员及享受同等待遇的知识分子成千上万,县处级公务员及相当级别的知识分子多如牛毛了。拿北京的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公务员退休金的平均数,来和北京市的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平均数进行比较,本身就是不公正的。

另一方面,北京、上海这些地区经济发达,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高,在职公务员、教师的工资普遍高。但是这些大城市里老职工多,不景气的中小企业多,下岗职工多。国营大企业和民营企业之所以经济效益好,与他们大量低薪雇佣“农民工”有直接关系。这些企业中雇佣的低薪人员,也就是临时工即“新职工”(农民工)比“正式工”(主人)多。而那些收入较高的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国营大企业的“主人翁”们,即使缴纳了比较高的养老保险费,可其中许多人还未到退休年龄。那些在近几年退休,领到比较多的养老保险金的人毕竟是少数。因为退休职工养老金是金字塔型的结构,所以平均数就很低了。而北京市的公务员和知识分子队伍的工资结构是枣核型的,所以平均数就要高一些。所以,这两者之间根本无法平衡。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剖析可以看出,职工养老金有高有低,公务员退休金也有高有低,并不是所有的公务员的退休金都高于所有的职工养老金。虽然两种退休制度不同,但两种制度本身都可能造成个人收入的差距。并不是全国各地的职工养老金都比当地的公务员退休金低许多,也不是所有部门的职工退休后都不如公务员拿的退休金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所造成的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多数人较低少数人较高的原因,是多数人因工资低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少。

归根结底,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职工养老金之低,与公务员退休金之高,是社会分配不均造成的,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之间工资收入不同造成的,并不是退休制度双轨制的原因。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在经济发达收入较高的地区,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少给公务员和教师们发些“地方补贴”,转而也给本地退休的职工们,尤其是改革开放前上班的老职工,在社保公司支付的“养老金”之外,再发些“地方补贴”。不要只把用地方财政“包养”的公务员和教师们当成“自家人”,把国家“包养”的企业职工当成“外人”就好了。

退休双轨制的差别在哪里?(下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四篇)退休双轨制话题的终结对夫妻共穿一条裤子的质疑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对夫妻共穿一条裤子的质疑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三篇)堵塞不如开导——为蓟县城管进一言养老金的差别不是双轨制造成的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为什么低?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五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四篇)对夫妻共穿一条裤子的质疑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二篇)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养老金的差别不是双轨制造成的从过来人的角度看个人命运与社会的关系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三篇)一个农民的日记读后感是为民造福还是与民争利?是为民造福还是与民争利?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五篇)退休双轨制的差别在哪里?(下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四篇)是为民造福还是与民争利?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三篇)养老金的差别不是双轨制造成的堵塞不如开导——为蓟县城管进一言堵塞不如开导——为蓟县城管进一言退休双轨制的差别在哪里?(上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四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为什么低?退休双轨制话题的终结退休双轨制的差别在哪里?(下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二篇)一个农民的日记读后感养老金的差别不是双轨制造成的是为民造福还是与民争利?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四篇)是为民造福还是与民争利?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二篇)退休双轨制的差别在哪里?(上篇)是为民造福还是与民争利?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五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五篇)退休双轨制的差别在哪里?(上篇)对夫妻共穿一条裤子的质疑对夫妻共穿一条裤子的质疑养老金的差别不是双轨制造成的是为民造福还是与民争利?退休双轨制的差别在哪里?(下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二篇)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从过来人的角度看个人命运与社会的关系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五篇)退休双轨制的差别在哪里?(上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三篇)退休双轨制的差别在哪里?(上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四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四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三篇)堵塞不如开导——为蓟县城管进一言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三篇)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四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为什么低?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从过来人的角度看个人命运与社会的关系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五篇)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三篇)从过来人的角度看个人命运与社会的关系堵塞不如开导——为蓟县城管进一言养老金的差别不是双轨制造成的是为民造福还是与民争利?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是为民造福还是与民争利?对夫妻共穿一条裤子的质疑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为什么低?一个农民的日记读后感从过来人的角度看个人命运与社会的关系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为什么低?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堵塞不如开导——为蓟县城管进一言堵塞不如开导——为蓟县城管进一言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五篇)从过来人的角度看个人命运与社会的关系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堵塞不如开导——为蓟县城管进一言走马观花看城管 (第二篇)走马观花看“城管”(第一篇)养老金的差别不是双轨制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