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童

无论在诗词歌赋中,还是现代文学中,总能偶尔看到关于卫子夫以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见宠于武帝的故事。然而,纵览史书,却难以从中寻觅到一丝一毫的踪迹。

现今可查的,最早记载卫子夫发美的故事出自东汉文学家、天文学家张衡的《西京赋》。赋中描述说:卫皇后兴于鬓发之美,赵飞燕得宠于体态轻盈。另外,在志怪小说《汉武故事》中,有一段关于卫子夫的描写。其内容大致与史书相符,唯细节之处稍有添加。其中一处写到:“上见其发美,悦之,遂纳于宫中。”。到了宋朝时期,类书《太平御览·卷三百七十三·人事部一十四》中更为夸张的说:卫子夫因一头秀发被立为皇后。虽《史记》、《汉书》中均未提及卫子夫发美与否,然后世诗文作品中多借此言卫子夫发美之典故。亦借卫子夫之鬓发形容女子发美。

卫娘,即卫皇后子夫。因歌女得宠于武帝而立为皇后,故诗词中多用“卫娘”来形容姿容冶艳的女子。如:唐代诗人李贺的《浩歌》:“漏催水咽玉蟾蜍,卫娘发薄不胜梳。”。又如:宋代诗人姜夔的《秋宵吟》:“卫娘何在,宋玉归来,两地暗萦绕。”

梓童

梓为木中之贵,古人以梓为有子的象征。皇帝立皇后,不仅是为了母仪天下,更重要的是为了建子嗣,承大统,以延续和维持王朝的长久统治,这是历代帝王都极为重视之大事。把建储称作立国本。因而皇后称梓童,也正迎合了封建统治者的这种心理。关于这种称呼的来历有二种说法。其中一种源于志怪小说《汉武故事》。《汉武故事》的两个版本都曾写道:卫子夫新入宫,名字排在登记宫人的名簿的末尾,以至于一年多还没有轮到卫子夫入侍武帝。后来武帝挑选宫中不中用的女子释放出宫嫁人,卫子夫哭着请求出宫。武帝说:“我昨天夜里梦见子夫的庭院里生长了几棵梓树,这难到不是天意吗?”于是在这天宠幸了卫子夫,卫子夫怀孕,生了卫长公主。

有人根据《汉书·外戚传》“及卫思后废后四年,武帝崩,大将军霍光缘上雅意,以李夫人配食,追上尊号曰孝武皇后。”一句认为,卫子夫自杀前被废。甚至很多似是而非的“网络历史科普文”也抱有此种观点,这是非常错误的。

首先,《汉书·外戚传》“诏遣宗正刘长乐、执金吾刘敢奉策收皇后玺绶,自杀”。可见,武帝“策”的内容即为收回皇后玺绶。玺绶代表皇后实权,而武帝下诏可以理解为,收回皇后实权(卫子夫支持太子起兵,武帝这个举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皇后的名分仍然保留。这就有两种可能,一是收玺绶时卫子夫自杀,正式的废后诏书还未来得及下,废后程序终结;二是武帝只是暂时收回皇后实权,待太子起兵事尘埃落定后再做出是否废后的决断,但卫子夫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其次,班固这句“卫思后废后四年”,是为下文霍光追尊李夫人为孝武皇后做铺垫。如果班固在上文中没写“卫思后废后”五字,那么承接下文的追尊行为则会名不正言不顺。而后来汉宣帝之所以能够追谥卫子夫曰“思”,并将卫子夫以皇后身份厚葬,正是由于她没有被废的缘故,因为废后是没有资格获得谥号的。

至于班固在《汉书》中所表达的真实情况,只需用《汉书·外戚传》中的数位废后的记载稍作对比便不难得知。

“孝惠张皇后......独置孝惠皇后,废处北宫,孝文后元年薨,葬安陵,不起坟。”

“孝景薄皇后……立六年,薄太后崩,皇后废。废后四年薨,葬长安城东平望亭南。。”

“孝武陈皇后……使有司赐皇后策曰:“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玺绶,罢退居长门宫。...后数年,废后乃薨。葬霸陵郎官亭东。”

“孝宣霍皇后……使有司赐皇后策曰:“皇后荧惑失道,怀不德,挟毒与母博陆宣成侯夫人显谋欲危太子,无人母之恩,不宜奉宗庙衣服,不可以承天命。呜呼伤哉!其退避宫,上玺绶有司。”霍后立五年,废处昭台宫。”

“孝成许皇后……许后坐废处昭台宫。...凡立十四年而废,在昭台岁余,还徙长定宫。…天子使廷尉孔光持节赐废后药,自杀,葬延陵交道厩西。”

“孝成赵皇后......贬皇太后为孝成皇后,徙居北宫。...今废皇后为庶人,就其园。”是日自杀。立十六年而诛。”

对于卫子夫的记载则是:“孝武卫皇后字子夫…卫后立三十八年,遭巫蛊事起,江充为奸,太子惧不能自明,遂与皇后共诛充,发兵,兵败,太子亡走。诏遣宗正刘长乐、执金吾刘敢奉策收皇后玺绶,自杀。黄门苏文、姚定汉舆置公车令空舍,盛以小棺,瘗之城南桐柏。宣帝立,乃改葬卫后,追谥曰思后,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周卫奉守焉。”

从中不难看出,《外戚传》中但凡被废的皇后均在个人篇幅内交代被废事宜,改称“废后”并以此结束。而卫子夫传记部分则从开始到结束,无论是自杀、追谥都未曾出现一个“废”字。全篇以“孝武卫皇后”开始,间以“子夫”、“皇后”、“卫后”,并以“思后”结束,不同于以上被自己丈夫所废黜的皇后。

再次,废后之大事,在皇帝本纪中亦皆有记载,

《汉书·景帝纪》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汉书·武帝纪》秋七月,大风拔木。乙巳,皇后陈氏废。捕为巫蛊者,皆枭首。

《汉书·宣帝纪》八月已酉,皇后霍氏废。

《汉书·成帝纪》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许氏废。

而《汉书·武帝纪》中有关卫皇后的记录,则是【秋七月,按道侯韩说、使者江充等掘蛊太**。壬午,太子与皇后谋斩充,以节发兵与丞相刘屈氂大战长安,死者数万人。庚寅,太子亡,皇后自杀。初置城门屯兵。更节加黄旄。御史大夫暴胜之、司直田仁坐失纵,胜之自杀,仁要斩。八月辛亥,太子自杀于湖。癸亥,地震。】始终未言卫皇后、卫太子被废。

另外,有人以东汉臣子讨论窦后是否应该配食汉桓帝所言——【后汉书卷五十六《陈球传》曹节、王甫复争,以为梁后家犯恶逆,虽葬懿陵,武帝黜废卫后,而以李夫人配食。今窦氏罪深,岂得合葬先帝乎?李咸乃诣阙上疏曰:“臣伏惟章德窦后虐害恭怀,安思阎后家犯恶逆,而和帝无异葬之议,顺朝无贬降之文。至于卫后,孝武皇帝身所废弃,不可以为比。今长乐太后尊号在身,亲尝称制,坤育天下,且授立圣明,光隆皇祚。太后以陛下为子,陛下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子无黜母,臣无贬君,宜合葬宣陵,一如旧制。”】,《资治通鉴》写到后汉篇章时亦原文抄录了《后汉书》中这两位臣子的发言,便认定卫后被废。

第一,没有废后诏书如何算废后?卫子夫非但没有苟活等废,她连无实权的皇后都没当——因为收走玺绶同时,皇后自杀,并没给汉武帝进一步观察和动作的机会。而汉武帝在卫后死后四年也没有把那道废后诏书补发公布,更是在报车千秋一文中提到,“朕日一食者累月,乃何乐之听?···曩者,江充先治甘泉宫人,转至未央椒房···有司无所发···朕愧之甚,何寿之有?”。其遗诏令掖庭养视曾孙刘病已从未诏令某位妃嫔配食于他。

卫后妻抗夫权,虽然太子起兵是为自保的“惶恐无他意”,但擅自弄兵、长安蒙难是事实。对于太子的开脱,武帝可以“子弄父兵,罪当答”。而在时人眼中,卫后作为皇后,弄兵已是逾矩;作为人母,卫后支持儿子子弄父兵;作为妻子,为子却未为夫。于公于私,武帝都实难为她开脱,就更不可能把她迁葬到茂陵或单独在桐柏为她修建后陵——那意味着嫡系曾孙刘病已的即位资格将超过庶出少子的刘弗陵,而桐柏距离长安不足五里,除长安外,周围亦无可作陵邑之县。武帝临终安排权臣辅政已是主少国疑,故亦不会再多此不妥之举。而今天茂陵,在帝陵与卫青墓之间,位于帝陵东侧这片本该属于卫皇后陵址的一公里之远的大面积区域,仍为空地。

第二,研究西汉人物生平当首推《汉书》,岂得无视《汉书》而以《后汉书》所录两名臣子只言片语为准?《资治通鉴》对后汉书此部分原文抄录可以不提,但在汉武帝部分,亦从未提及卫后为废后——“诏遣宗正刘长、执金吾刘敢奉策收皇后玺绶,后自杀。”

第三,后汉书中这个例子本身就说明卫子夫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废后。因为类比的对象——东汉窦皇后,并没有被废黜。为什么曹节王甫举卫子夫,而不举废后薄氏陈氏霍氏这些正式被废而不能配食或与先帝合葬的女人?

举卫子夫正是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废后却没有和皇帝配食、合葬!纵观《史记》《汉书》包括举例的《后汉书》,卫子夫被认为是废后的唯一理由就是她没有和武帝配食,配食者是由霍光作主的李夫人。事实上,卫后没有配食至关重要的一点即武帝死时巫蛊之祸尚未完全盖棺定论,她虽然是不能自明自杀且没有完全被废,但在武帝下葬时任何人都不可能以她未退宫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废后从而提议由她配食武帝,那就意味着太子刘据一脉的彻底平反,和嫡系刘病已超过庶出少子刘弗陵的皇位继承资格!再者,配食亦非必须之举:高祖刘邦追尊生母为昭灵夫人,未令生母配食其父;成帝两任皇后皆废,其母王政君未诏令某位妃嫔配食成帝;“安汉公”王莽为彰显正统安抚百姓,甚至为宣、元二帝起庙号,却亦未为成帝配食。

而与曹王相对,李咸的观点是窦太后当然要和先帝合葬——“而和帝无异葬之议,顺朝无贬降之文”,为了反驳曹节王甫所举卫子夫作为皇后也未能配食武帝——故窦皇后也不得配食,所以下一句必然却也只是提了一句“至于卫后,孝武皇帝身所废弃,不可以为比”。而下文说服窦后应与先帝合葬的内容就与卫子夫再无关系。

两方都仅根据卫后未配食武帝而认为卫后为废后,却都未能说明卫子夫是如何被废——既无废后诏书,亦未罢居离宫。卫子夫仅是他们为支持自己观点找的一项论据,且是在《汉书》中经不起推敲的论据,尤其是李咸的发言。

最后,《汉书·武五子传》开篇:【孝武皇帝六男。卫皇后生戾太子,赵婕妤生孝昭帝。王夫人生齐怀王闳,李姬生燕刺王旦、广陵厉王胥,李夫人生昌邑哀王髆。】不仅将卫氏依旧称为皇后,且将刘据置于刘弗陵之前。

而由班固的《汉书·续传下》:

【诡矣祸福,刑于外戚,高后首命,吕宗颠覆。薄姬坠魏,宗文产德。窦后违意,考盘于代。王氏仄微,世武作嗣。子夫既兴,扇而不终。钩弋忧伤,孝昭以登。上官幼尊,类祃厥宗。史娣、王悼,身遇不祥,及宣飨国,二族后光。恭哀产元,夭而不遂。邛成乘序,履尊三世。飞燕之妖,祸成厥妹。丁、傅僣恣,自求凶害。中山无辜,乃丧冯、卫。

惠张、景薄,武陈、宣霍,成许、袁傅,平王之作,事虽歆羡,非天所度。怨咎若兹,如何不恪!进《外戚传》第六十七。】

可见,班固将卫子夫写在自吕雉至冯媛、卫姬的西汉皇后/皇太后一列,并没有将其归于废后(孝惠张氏、孝景薄氏、孝武陈氏、孝宣霍氏、孝成许氏、孝元傅氏、孝平王氏)此列。

因此,当史料记载存在冲突之时,应该以相符者多的为准。即,卫子夫并非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