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万疫情受灾户 金管会:卡债贷款可展延至年底

金管会银行副局长光熙。图/截自金管会线上记者会画面

因应疫情个人经济冲击,金管会银行局3日宣布,已协调银行受理展延个人债务协处机制延至2021年12月底。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黄光熙3日指出,金管会从去年就函请各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者,就个人金融产品(包括房贷、车贷消费性贷款信用卡款项等)提供缓缴或展延3至6个月等措施,目前这些措施受理期限将展延至今年12月底。

银行局统计,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底,有申请展延个人贷款(房贷、车贷、消费性贷款)的金额达2,800亿元左右、件数达5万8千件,申请信用卡卡债展延的则有5万件。

金管会在2020年2月18日、5月29日及12月25日就函请各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者,就个人金融产品(包括房贷、车贷、消费性贷款、信用卡款项等)提供缓缴或展延3至6个月等措施,考量疫情对部分民众之经济活动及债务偿还能力有所影响,故金管会在2021年6月1日邀集银行公会及相关银行进行讨论,协调银行延长信用卡及其他个人贷款之债务协处机制受理期间至今年12月底。

黄光熙指出,适用对象是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民众,商品包括:房贷、车贷、消费性贷款、信用卡款项等。申请期限由2021年6月底止延长至2021年12月底止。

其中,「信用卡款项」部份,信用卡帐单应付帐款得申请缓缴3至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违约金循环利息;「其他个人贷款」部份本金或利息得申请展延3至6个月,展延期间免收违约金及迟延利息。在「个人信用纪录方面,展延期间个人信用纪录不受影响。

金管会进一步说明,民众如受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者,可于受理期限内向银行申请缓缴或展延3至6个月,倘已经申请过展延的民众,如仍持续受疫情影响者,亦可在上述期限内再向银行提出申请。金管会盼疫情期间,银行能支持客户渡过疫情冲击,亦在符合内控原则下,尽量采行线上方式办理,保护客户也保护行内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