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冲期六个月 65家金融机构要设资安长
疫情加速金融业拚数位金融,但资安控管也要升级!金管会27日指出,为推动「金融资安行动方案」,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都要指派「副总经理以上或职责相当之人」兼任资讯安全长,也就是38家银行、8家保险公司、13家券商、2家期货商、4家投信都要设资安长,金融机构必须在法规发布后六个月内完成设置。
保险局长施琼华指出,为提升保险业对资安议题的执行能力,并简化保险业出具声明书的作业程序近期修正法规。新法规规定,资产1兆元以上的保险公司须指派「副总经理以上或职责相当之人」兼任「资讯安全长」。其中,有8家保险公司符合规定,其中已设有资安长的包括:国寿、富邦人寿、全球人寿,其他5家:南山、新光、中国、台湾、三商美邦人寿,须在「保险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修正条文生效后起六个月内调整。
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也指出,「证券商」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00亿元以上、或电子下单达一定比率的券商(包括:网际网路下单加计电子式专属线路下单(DMA)成交金额达公司成交金额60%、经纪业务成交金额市占率达全市场2%,且自然人客户数达公司客户数50%者)必须设资安长。
郭佳君指出,券商符合条件必须设的有13家,其中,富邦、华南永昌证券两家已经设有资安长,其余11家都要在法规发布以后六个月内设置,法规预估2021年8月可发布,所以最晚2022年第一季内调整完成就可以。
实收资本额达20亿元以上的期货商,且电子下单达一定比率(网际网路下单加计DMA下单成交口数达公司成交口数60%、经纪业务成交口数市占率达全市场2%,且自然人客户数达公司客户数50%者)。还有前一年度月平均境内外管理资产规模达6,000亿元以上的投信投顾业者也必须设资安长。其中,期货商有2家、投信业者4家必须设置。
银行局副局长黄光熙则指出,过去所有银行业本就要设置资安长,但每家资安长的职务、职称、组织架构不一样,此次明订银行业应指派「副总经理以上或职责相当之人」兼任资讯安全长,以统筹资安政策推动协调及资源调度,提升其对资安议题之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