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侵占收视费1.68亿 联维有线董座被诉

台北地检署

主要经营北市万华区、中正区的有线电视上市公司「联维有线」负责人李锡钦,涉嫌向收视户收取当期或逾期收视费,存入特助的私人帐户,10年侵占收视费约1.68亿元,致频道商蒙受收视费分润损失,事后李认罪并缴回部分犯罪所得,台北地检署27日依违反《证交法》财报不实、侵占等罪起诉李。

检调怀疑,李自2011年起至去年3月,指示集团「客户帐务组」相关人员,亲赴收视户收取当期或逾期收视费现金,逐日汇整后交由集团财会人员,再不定期存入李的吴姓特助(已殁)个人帐户。李另指示联维集团柜台人员,将临柜收取的收视费,存入吴姓特助帐户,并未缴回公司遭李侵占。

检方发现,联维2021年的半年财报,会计师曾掌握李挪移公司款项,并于财报上叙明该笔钱被董事长拿走,无法评估有对董事长收回的可能性,因此认列损失。

检方调查,李辩称,会把钱领出来,要跟频道商谈费率,频道商若看到公司有赚钱,费率就会拉高,会算得比较贵,股东则证称,仅是借名登记,公司为李个人所有。

根据官网资料,联维集团前身为万华有线播送系统,1980年成立后营运迄今,1996年获行政院新闻局颁发有线电视筹设许可,目前为万华区、中正区最具知名度的有线电视媒体,近年更发展数位加值、电商、新媒体等各事业。

联维因涉及此案,NCC委员会今年2月决议,要求联维于8月20日前,完成现任董事长李锡钦与2名监察人之变更,创下NCC成立以来,系统台董监遭限期变更之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