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逼債痛毆致死案開庭 死者家屬:你們這群不是人!

陈男去年不愿前往柬埔寨工作还债,遭痛殴、私行拘禁致死,士检侦结依伤害致死等罪起诉主嫌陈男等10人,2名涉案少年由少年法庭审理,全案适用国民法官法,士院今开准备庭,确认法条适用及被告是否为认罪答辩等,原告诉讼代理人转达死者家属意见时,痛批被告「你们这群不是人,要跟我承受一样的痛才对得起死者」。

全案源于2023年8月23日晚间,19岁陈姓男子因积欠万元债务纠纷,郑姓男子及25岁陈男要求他赴柬埔寨工作还债,被害陈男不从,并在网路上贴文指「我有惹到你们,要处理我,我没意见,没惹到你,想碰我要先过我哥那关」,内容惹怒郑男等人,因而纠众押走被害陈男。

检警调查,郑男透过通讯软体指使手下逼迫陈男前往柬埔寨工作,要求全程录影,汪姓男子将陈男约至新北市芦洲区一间汽车美容店,一众人持球棒、刀械虐打陈男,陈男全身受伤,手脚被绑,还被喷洒辣椒水等,后续被胶带封住双眼,塞进汽车内送往新北市淡水区某民宅内拘禁。

隔天凌晨,汪等人发现陈男大小便失禁、不断呕吐,立刻呼叫救护车到场协助,但陈男在送医途中失去生命迹象,到院后不治身亡,死因是全身多处大面积擦瘀伤,呕吐物吸入呼吸道,皮下软组织出血,横纹肌溶解症等,窒息不治。

事件曝光,绰号「浩哥」的郑男逃跑被通缉,士林地检署去年12月侦结,依伤害致死等罪起诉主嫌陈男等10人,建请法院加重其刑,另2名少年由少年法庭审理。

因全案适用国民法官法,士林地院今午2时30分开庭进行准备程序,因原受命法官李昭然已故,改由苏琬能法官担任。

部分被告辩护人主张,此案有经媒体报导,有事实足认国民参审有难期公正之虞,且案件情节繁杂、非经长久时日难判,建请法官依国民法官法第6条规定裁定不行国民参审。

对此检方认为,此案虽经媒体报导,但国民法官选任有一定程序,也将由法官说明无罪推定等基本刑事诉讼原则,少年部分可以适当方式遮盖、保护其隐私及权益,若依法不行国民参审,前提是被告认罪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

针对检方认定涉犯3人以上携带凶器凌虐致人于死罪,并有儿童及少年福利与保障法规定加重刑责部分,部分被告坦认涉犯伤害、妨害自由等罪,但对加重刑责有意见。

准备庭尾声,原告诉讼代理人转达死者家属意见,指出一个人再怎么犯错,都不该由别人取走性命,应由检警司法执行;被告手段残忍无人道、不可教化,杀人偿命、无期徒刑、不得假释,「你们这群不是人!要跟我承受一样的痛苦,才能对得起刚满18岁就被打死的被害人。」

江姓被告辩护人则提出,江男唯一亲属爷爷日前过世,希望法官可裁定让江男下周出席爷爷的告别式。对此法官表示,将转达负责强制处分的法官参考,庭后被告还押。

士林地方法院。记者李隆揆/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