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惨遭父亲性侵4次 少女悲愤离家求助泣:我不敢回家

台北地检署

新北市1名父亲将亲生15岁女儿视为泄欲工具,去年在住处1个月内4次性侵女儿得逞,女儿因不堪长期受父亲凌辱,愤而离家出走,并在男友陪同下报警。台北地检署依4个强制强交罪起诉该名父亲,并请求法院依照《儿少法》规定对该名父亲加重其刑至1/2。

起诉指出,该名父亲与女儿同住新北市,明知女儿年仅15岁,尚未成年,为逞兽欲,去年4度对女儿性侵。

去年1月底,该父亲在女儿房间性侵她;2月3日晚间,又在女儿房间性侵她;数日后,在女儿姨婆房间内再次性侵女儿。

2月12日下午,该父亲又在女儿房间性侵她,女儿因不堪受辱,离家出走,翌日下午在男友陪同下,先后以自己及男友手机打电话向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泣诉自己遭父亲性侵害,不敢返家。

社工人员闻讯赶往协助少女,并协助报警处理,警方受理后对少女验伤采证,将少女父亲移送北检侦办。

检方调查时,该父亲否认性侵女儿,但检方依据少女体内采集到的检体,与涉案父亲DNA相同,认定父亲性侵罪证明确,以该父亲4次性侵女儿,请求法院分论并罚,并以该父亲对未成年子女犯罪,亦请法院依《儿童及少年福利及权益保障法》规定加重其刑至至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