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温室气体净排放目标难达成 监院促环境部、金管会改进

监察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监察院14日指出,我国碳定价制度的相关法制及配套措施,环境部办理进度已有延迟情形,实不利温室气体减量业务推动,此外,在我国部分公开发行公司属能源密集及主要耗能产业,却无需强制揭露温室气体排放盘查资讯,显不利2050温室气体净排放的目标达成,金管会及环境部需要检讨改进。

监察委员调查发现,我国碳定价制度的相关法制及配套措施,环境部办理进度已有延迟情形,实不利温室气体减量业务推动,鉴于国家温室气体长期减量目标已修正调整为2050年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第一期(2016-2020年)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为2020年降至260.717百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较基准年「2005年」减2%。

经统计2020年我国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为263.22百万公吨,已未能如期达成,自2021年1月起已迈入第二期(2021-2025年)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排放期,为2025年降至241.011百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较基准年减10%,经统计2022年我国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为264.13百万公吨,减量实际情形都未如预期。环境部表示,恐难以达成管制目标。

监察委员指出,温室气体排放盘查及揭露是企业减碳基本功,截至今「2024年」4月30日止,具有环境部公告应盘查排放源之事业(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5万公吨CO2e以上者),共计有553厂(场),皆已于期限前完成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登录作业,未有延迟情形。

另截至6月30日申报情形,全体上市上柜公司家数共计1809家,永续路径图首波适用之企业,涵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较高之钢铁业及水泥业上市柜公司以及实收资本额100亿元以上之上市柜公司,计有168家公司,2023年皆已依规定于永续报告书揭露温室气体盘查资讯。

监察委员说,金管会推动上市柜公司完成揭露温室气体盘查及确信时程规划虽未落后于国际,然为提升国家整体减碳力道,金管会承诺研议加速期程及评估扩大强制揭露对象至公开发行公司的可行性,且环境部亦应尽速扩大公告应盘查登录对象,优先将高用电之服务业、电信、交通业等纳入,方能加速推动节能减碳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