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事件76周年 法税改革联盟喊话:不能「选择性」转型正义
民间团体认为太极门是冤案,228时要求政府也应该平反。(法悦改革联盟提供)
今天是228事件76周年,法税改革联盟、联合国NGO世界公民总会、台湾财经刑法研究学会等多个民间团体,在台大国际会议厅举办「以太极门案件 检视台湾转型正义」的论坛,邀请陈清秀、黄俊杰、吴志光等多位法界学者,检视台湾转型正义,与会学者认为转型正义不能有选择性。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专任教授陈清秀以德国的立法精神为例指出,德国的行政法通说判例认为,人民对政府有公法上请求权,纵然时效消灭,政府有道义责任要履行,不能说过了时效就不算,只要事证明确,就该还给当事人公道,这就是衡平法理。
法税改革联盟发起人暨仲裁人陈逸南指出,在民主化初期1996年12月19日发生的「太极门冤案」,历经三位法律背景出身的总统(陈水扁、马英九、蔡英文),受害人穷尽法律途径,仍无法得到平冤昭雪,是否意谓着「党国司法」幽灵仍在,转型正义未能发挥功能,令人感到相当遗憾。
律师陈祖祥认为,国家拥有公权力,如果缺乏监督制衡的机制,势必会去做些坏事,这是人性使然。历史虽然不会重复,但总是惊人的相似,228转型正义回过头来看27年前的太极门事件,有太多惊人的类似,从违法搜索、羁押逼供、媒体抹黑等手段,最后查无实证,竟要求国税局配合以逃漏税进行迫害。被称为法税228的太极门案,如果没有获得平反,就代表其中违法滥权的过程没有得到纠正,代表这些事情可能会发生在每一个公民身上。
淡江大学外交系教授张家麟表示,转型正义应该要还原历史真相,绝对不能还原选择过后的真相,太极门案事证明确,然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平反,这在政治上是种耻辱,在宗教的历史上也是个耻辱。千万别把转型正义当做政府斗争的工具,而是用它来凝聚共识,建立民主宪政的手段,果能如此,这将会是台湾之幸、百姓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