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柯粉声援「阿北」干谯四叉猫挨告!检引宪法:明知引发风险不起诉

网红四叉猫之前至北检直播时,遭到其他民众抢夺直播器材,并于脸书粉专PO出「报案证明单」。(报系资料照)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因涉京华城案,今年8月底遭检廉约谈后声押,支持者「小草」前往北检声援「阿北」,与在现场直播的刘姓网红「四叉猫」发生冲突,其中蔡姓、黄姓支持者对刘男干谯三字经、抢走刘录影器材,刘控告蔡、黄2人妨害名誉等罪。台北地检署12日侦结,检方因黄男事后疑因遭网路霸凌不慎坠楼死亡,予黄男不诉处分。

另检方因蔡男辩称不爽刘蹭「阿北」赚钱,认为刘当天前往现场直播,明知有引发「小草」不满之可能性,依据宪法法庭判决意旨,刘男因自己行为所引起的言语攻击,应自行承担,蔡男罪嫌不足,不起诉蔡男。

检方调查,今年8月31日上午,蔡男、黄男前往台北地检署参加民众党发起声援党主席柯文哲的集会,不满刘姓网红「四叉猫」在北检斜对面路边进行直播,蔡即对刘骂三字经,并持保特瓶砸向刘,刘因闪躲而未砸中。另黄则抢走刘的直播器材,刘事后控告蔡、黄2人涉嫌公然侮辱、强制罪。

但检方调查期间,黄男于9月2日不慎坠楼死亡,因此将黄不起诉处分。

另蔡男在警询时,辩称他不满刘利用柯文哲来赚钱,检方认为,刘当天前往现场直播,明知有引发「小草」不满之可能性,依据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3号判决意旨,刘男因自己行为所引起的言语攻击,应自行承担,蔡男罪嫌不足,不起诉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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