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看蔡依林演唱会幸运遇「原价让票」进场后却悲剧了

陈姓女子斥资一万元购买的蔡依林演唱会门票,竟然是他人遗失票券。她不甘受骗,向左营警方报案。(翻摄照片林瑞益高雄传真)

陈姓女子日前为了看蔡依林演唱会,以1万元新台币向1名陌生男子购买两张门票。未料陈女入场后发现座位重复,经工作人员调查厘清,这两张票竟然是周姓工作人员日前遗失的门票。陈女报警,左营警方受理并调查。

左营分局新庄派出所1日说,11月29日晚间6时许接获32岁陈女报案,陈女表示,当天傍晚她到巨蛋售票区域,等待蔡依林演唱会前释出门票的机会,此时1名戴着橘色口罩的陌生男子主动攀谈,并称其有两张门票,因朋友临时有事不克前往,因此要卖门票。

陈女当时还向该名男子确认这两张票并非公关票或不得转售之门票,她开心以1万元购入2张门票(单张门票原价4900元)。但她入场后,发现门票所标示的座位已有人,双方请来工作人员厘清,才发现陈女向陌生男子购买的两张门票竟是工作人员38岁周男于同日下午5时在巨蛋门口所遗失的2张门票。

陈女最后被工作人员请离开演唱会。陈女不甘受骗,报警,并对卖票给她的陌生男子提出诈欺告诉。警方依诈欺案受理,并扩大调阅案发周遭监视器画面,展开查办。

警方呼吁,民众应循官方售票系统订购票券,网路拍卖或其他管道购买门票,难辨票券真伪,容易受骗,得不偿失。对于此案,依刑法第339条诈欺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