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偷娃娃机台「败在没管住嘴」 警翻垃圾桶揪铁证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女子小花(化名)和小美(化名)去年4月间在新北市某娃娃机店行窃,偷走总计1.5万元的财物,后来事情露馅,小花虽然矢口否认犯行,但被小美揭穿,加上她曾在店内嘴馋吃零食,垃圾桶内的零食包装袋意外成为铁证。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窃盗罪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
▲小花与小美在娃娃机店行窃,却因为「嘴馋」露馅。(示意图/VCG,非本案事发地点。)
判决书中记载,去年4月间小花与小美前往新北市某娃娃机店行窃,由小花手持万用钥匙打开娃娃机台的零钱箱,小美则负责把风,两人一共得手1.5万元财物,随后便离开现场。
娃娃机台承租人事后发现遭窃,立刻报警处理;警方调阅现场监视器画面追查,很快便循线逮捕两人。但小花到案之后矢口否认行窃,并辩称没有印象在上述时间、地点窃取零钱箱内的零钱。
不过,小花没想到的是,小美竟然反过来指认她犯罪。另外,在现场监视器画面中,小花曾嘴馋拿出零食食用,警方也在店内的垃圾桶找到零食包装袋,经送验确认,包装袋上的DNA与小花的相符。
士林地院法官认为,小花有妨害婚姻、不能安全驾驶等前科,小美则有毒品前科,素行均不佳,两人不思依循正当途径获取所需,反而冀望不劳而获,窃取他人财物,行为确实不可取,考量到她们终能坦承犯行,态度尚可,最终依窃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