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夹娃娃兑币机受伤 一滴血成铁证落网

毒品强盗前科累累的38岁袁男子,在夹娃娃机店内(图为示意图)行窃,竟栽在自己留下的血迹被判9月。(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毒品、强盗等前科累累的38岁袁男子,在假释期间的2018年6月15日凌晨4时许,行窃宜兰某夹娃娃机店内兑币机,窃得5500元,但却弄伤手在兑币机上留下血迹,警方采证比对后,逮捕到案,宜兰地方法院审结,判他有期徒刑9个月。

判决书指出,袁男假释期间仍不知悔改,缺钱花用竟于去年6月15日凌晨4时许,到宜兰县罗东镇一家夹娃娃机店内,以2支木棍,撬开兑币机铁制面板,5500元后逃逸,魏姓业者发现后报案,警方在铁制面板内侧采集到血迹反应,经化验比对后,确认是袁男。

袁男坦承撬开兑币机却辩称「我承认我有偷,但是我没有偷到任何财物,当时有被人发现,我就赶快逃走了」不过魏姓业者说,当天接到附近超商店电话,告知有人偷窃后,他在3分钟内赶到,随即报警,警方到场后,他清点损失为5500元纸钞,因兑币机都会固定放2万元零钱供兑换,只要清点出不足2万余额,即可知道遭窃金额法官认为,袁男说法显为卸责之词。

法官认为,袁男犯《刑法》加重窃盗罪,且累犯,过去有毒品、窃盗、强盗、脱逃、杀人未遂、恐吓等前科,品行无可非议,且犯后仅坦承携带凶器窃盗未遂,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罪所得、作案工具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