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北区交通安全『警』来报 车祸176件240人受伤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警分局统计107年2月份北区发生交通事故计255件,其中176件造成240人受伤,余79件为单纯车损事故,肇事原因以未依规定让车居首

警方说,依发生时间统计:1、15至17时发生41件,占16.4%。2、17至19时发生38件,占15.1%。3、7至9时发生35件,占13.9%。依发生路口统计:(由多至少):1、西门路3段与公园南路口。2、小东路胜利路口。3、海安路3段与公园南路口。4、中华北路1段78巷口

依肇事原因:1、未依规定让车103件,占40.5%。2、未注意车前状况37件,占14.6%。3、违反号志管制或指挥21件,占8.2%。

警五分局刻正执行「护老专案」、「火金行动」,由员警在夜间或晨昏执行各项勤务之际,主动为辖内外年长者配戴反光手环,在自行车加装警示闪光灯;并扩大推广在自行车轮装设嘴式警示灯,警示灯随着车轮转动发亮,提醒其他驾驶人减速慢行及礼让,确保年长者用路安全。

市警五分局提醒各位用路人,年长者行动较为缓慢或不便,应多加注意与礼让。发现需要帮助的长辈,能够主动上前给予关怀与协助,就可以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图/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