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北区5月份交通安全分析 警来报

南市警五分局公布5月份易发生交通事故之易肇事路段,提醒民众人车注意。(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警五分局统计,107年5月份台南市北区发生交通事故计340件,其中260件造成347人受伤,余80件为单纯车损事故,未依规定让车112件,占33%,未注意车前状况63件,占18.6%,两项肇事原因就占5成。

警方指出,一、依发生时间统计:1、17至19时发生63件,占18.6%。2、12至14时发生47件,占13.9%。3、7至9时发生42件,占12.5%。二、依发生路口统计:(由多至少)1、中华北路1段与观海桥口。2、开元路与林森路3段路口。3、北门路与公园北路口。4、开元路与前锋路口。

三、依肇事原因统计:1、未依规定让车112件,占33%。2、未注意车前状况63件,占18.6%。3、违反号志管制或指挥31件,占9.3%。

市警五分局指出,台南市北区107年1月至5月期间,计发生20件汽、机车擦撞行车交通事故,造成34人受伤。肇事因素以未依规定让车为主、其次为违反号志管制或指挥。

按「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24条规定,自行车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并服从执行交通勤务警察之指挥。在划设之车道靠右顺序行驶,在未划设慢车道之道路,应靠右侧路边行驶。不得侵入快车道人行道行驶,并不得再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马路同法第125条规定,右转弯时,应靠右侧路边右转。左转弯时,应绕越道路中心处左转进入规定行驶车道内行进。但行驶于同向二车道以上之单行道右侧车道或右侧慢车道者,应依两段方式进行左转。

五分局提醒民众,骑乘自行车配戴安全帽,可降低意外发生时受伤的风险骑车靠右行驶,行经无号志交岔路口时,应减速慢行,确认左右无来车时再通过。晨昏或夜间骑乘脚踏车时,务必加装照明及反光警示灯光设备,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提高行车安全。五分局持续推广交通安全「火金行动」,为民众自行车加装后座警示灯及气嘴式脚踏车灯,守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