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各項助學利多上路 學貸申貸範圍需扣除補助款

行政院已于去年6月宣布推动「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除了就读私立大专校院者每年补助3.5万,其中一项配套为「就学贷款精进措施。本报资料照片

今年起配合多项政府补助措施上路,教育部通过「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修正案,给予就学期间全面免付利息的条件、放宽缓缴本息门槛,但办法修正后也规定,配合教育部各项助学补助措施,学生申请学贷时,申贷范围必须扣减教育部补助额。

行政院已于去年6月宣布推动「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除了就读私立大专校院者每年补助3.5万,其中一项配套为「就学贷款精进措施」。

配合政策利多,教育部日前通过「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修正案,新规修正第五条,教育部指出,除了受领公费的公费生不得申请就学贷款外,已办理就学贷款者,或已请领中央主管机关助学措施,如学杂费减免、助学金或补助的学生,应扣除公家机关补助,仅就差额申请贷款,不得多贷。

教育部举例,如为了减轻校内住宿学生负担,已基于「弱势学生校外住宿租金补贴」额度、校内外住宿的价差,规划补贴大专校院学生校内住宿费用。今年二月起,将会正式实施「大专校院学生校内住宿补贴计划」,贷款学生所贷校内住宿费,则应扣减获补助的金额。

此外,本次修正也放宽缓缴本息门槛,从月收入未达4万元放宽至5万元,每增加养育一名子女,再放宽1万元月收入门槛;且若学生家中有兄弟姐妹等,有2人为未成年,或成年仍在学,在学期间贷款免息门槛则放宽至家庭年所得148万元;如人数达3人,则年所得不限,都可申请免息。

教育部表示,该案于1月16日修正,2月1日配合政策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