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役男出国「攻读博士」逃兵神隐未归!老母代出庭求情仍判刑

王男出境以后一直滞留海外,经检方依妨害兵役法起诉后,甚至由母亲到庭向法官说明案情。(报系资料照)

桃园市一名32岁王姓男子出境攻读博士后一直滞留海外,迟迟未归,尽管区公所曾两次催告他返国服兵役,但王男却视若无睹,最后甚至由母亲到庭向法官说明案情。桃园地院审理,依《妨害兵役治罪》判处他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男身为役龄男子,明知兵役法规定明确提及「出境国外就读博士班最高年龄限制30岁」,不得无故届龄未归,拒绝接受征兵处理。不料,王男却意图躲避入伍服役,自出境以后一直滞留海外逾期未归,尽管区公所去年8月曾致函催告他返国履行兵役义务,并由父亲、母亲二人前后两次代为签收,但王男仍视若无睹,导致未能接受替代役征集处理。

案经桃园市政府函送侦办,王男因出境未归未能传唤到庭,因此由母亲到庭证述,而法官则依据区公所催告函及公示送达公告、送达证书、兵籍资料、移民署入出境查询结果、未按时报到入营役男访查纪录,及户籍等资料,认定王男违反替代役实施条例。

桃园地院审理,审酌王男未能善尽宪法所定的国民义务,危害国家兵役管理及公平性,并考量他为完成博士班学业,兼衡未有其他前案纪录、素行尚佳等生活情状,判处他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