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出國唸碩士成「波波」逃兵 法官讓他有條件緩刑

桃园32岁陈姓男子为役龄男子,4年前至波澜就读牙医硕士,因新冠疫情申请延期返国,依规定应于2022年10月底前回国入伍,至今仍未归,遭检方依违反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起诉,桃园地院改以简易判决,将陈男依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征兵处理,核准出境后,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返国,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判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并自判决确定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4万元。

判决指出,家住桃园区陈男为民国81年次役龄男子,2019年9月24日申请役龄后出境就读牙医硕士获准。依「役男出境处理办法」规定「就学最高年龄,大学以下学历者至24岁,研究所硕士班至27岁」,不过陈男于2020年12月底已届满硕士就学最高年龄,经主管机关函文催告后,陈父于2021年8月31日,以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由,为陈男申请延期返国。

然依内政部函示说明:「2022年8月31日以前出境尚未返国者,出境或延期返国期限逾2022年10月31日以前届满,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由,申请延期返国者,最长得核准其延长返国至2022年10月31日止」,陈男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返国。

讵料,陈男明知相关规定,竟意图避免征兵处理,经桃园区公所函示催告并通知他于2023年1月12日前往卫生福利部桃园医院接受役男征兵检查后,届期仍拒未返国接受征兵处理,遭桃园市政府移送侦办。

陈父于检方侦查时,到庭向检察事务官说明,表示陈男前往波兰留学,出国后父子俩每周都会用视讯联络,他有将市政府催告于2022年10月31日前应返国并进行征兵检查一事通知儿子,但陈男认为学业不能中断,所以要先完成学业才回来当兵。

法官审酌,被告陈男意图逃避兵役,以就学名义申请核准出境后,届期滞留国外不归,破坏兵役制度公平性,妨害国家兵役的征集及管理,损及潜在的国防动员兵力,所为非是,惟依卷附被告前案纪录表所示无其他科刑纪录,素行尚可,兼衡被告犯行所生危害,暨其智识程度等情状,量处适当之刑,并谕知易科罚金。

由于陈男无前科,素行良好,仅因一时失虑,致罹刑章,犯后又始终坦承犯行,应认具有悔意,信经此侦审程序及科刑教训,当能知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故尚无迳对其施以短期自由刑之必要,法院认其前开所受宣告之刑,以暂不执行为适当,依法规定并予宣告缓刑2年,以启自新。

另为促使被告日后重视法律规范秩序,强化法治理念,法院认应课予被告一定条件的缓刑负担,令他能从中深切记取教训以警惕自省,依刑法规定,命被告应于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4万元。

陈姓役男4年前出国至波兰就读牙医硕士逾期未归遭诉,桃园地院改以简易判决,将陈男依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征兵处理,而核准出境后,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返国,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判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并自判决确定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4万元。示意图与本文无关。记者刘学圣/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