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博士留德任教無法服兵役 這原因讓法官拒給緩刑
桃园龙潭黄男琴艺精湛,高中毕业即赴德就读前十大著名音乐学院,2019年起留校任教,无法返国服兵役,委由父亲向桃检自首,检依妨害兵役罪起诉并声请简判,桃园地院依法判3月;法官以「杜绝役男出境后,仅支付一定金额便能免除服役义务和刑事责任的错误认知」拒给缓刑。
起诉指出,黄男是1992年生的役男,新竹中学毕业后即赴德国留学,2022年间因故短暂返国,下半学年要回德国时,经移民署核准以就学身分出境后,已逾役男出境博士就学最高年限30岁规定,经公所2023年1月催告3个月内返国当兵,但届期仍未见他返国向收训单位报到入营,致未能接受常备兵役征集处理。
法官审阅卷证,有黄男的德国美茵兹大学音乐学院出具的工作证明。黄男在遭送办前,即委由父亲代为向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自承犯罪并接受裁判,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第62条前段规定减轻其刑。
法官审酌,被告黄男于服役前出国就学后滞留他国不归,严重妨害国家征兵及公民履行义务的公平性及国防兵员充足等情状,量处适当之刑,并谕知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法官说明,被告黄男2名辩护人请求宣告缓刑,本院审酌被告明知已逾法律规定役男出境就学最高年龄限制,应即返国服役,显无不能返国服役情事,综合考量充实国家兵力动员能量、维持征兵制度运行顺畅及兵役有效管理的公共利益,杜绝役男「即使出境,祇要完成支付一定金额等缓刑条件,即可免除宪法上服兵役义务、脱免妨害兵役刑事责任」的错误认知,且役政单位已准被告改服替代役,但他至今仍未回国服役,本院认本案不宜给予缓刑。
黄男高中毕业即赴德著名音乐学院求学,2019年获留校任教,2022年短暂回国后声请役男博士就学出境,前年中向检自首依妨害兵役罪起诉,桃园地院依法判3月,律师请求缓刑,法官认为「杜绝役男出境后,仅支付一定金额,便能免除服役义务和刑事责任的错误认知」予以拒绝。图为黄男于德国的演奏会/撷取自当事人公开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