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被抓3次 酒驾男看守所过年

云林县警察局虎尾警分局本月21日查获李姓男子酒驾,经检察官讯问调查,李嫌呼气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0.74毫克,且他于去年10月间、今年1月间二度酒驾,此次为三度酒驾,罔顾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认为涉犯公共危险罪嫌重大,有逃亡及危害之虞,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经法院于同日裁准。

云林地检署表示,李嫌之前有通缉到案纪录,且被查获酒驾时在警察面前胡言乱语,有危害之虞,因此法院认定有逃亡及危害之虞裁准羁押。地检署提醒民众不要以为酒驾未肇事就不会被羁押,只要法院认定符合羁押要件,便会裁准羁押,切勿以身试法。

地检署指出,近来酒驾肇事案件频传,导致被害者家破人亡的悲剧不断上演,为此云林地检署检察长洪家原重申对酒驾等不能安全驾驶案件绝不容忍姑息,将秉持严惩速办、积极预防原则,让酒驾者付出代价,全力确保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