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酒驾被抓瞎扯「衣服没洗的臭酸味」 骑士被判刑6个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余姓男子过去有妨害公务、2次酒驾前科,去年10月间他酒后骑乘机车被警察拦查,测得吐气中所含酒精浓度为每公升1.01毫克,但他辩称自己没有喝酒,身上有味道可能是衣服没洗的臭酸味。不过,台南地院法官认为,警方进行酒测程序皆符合规定,余男仅凭空言否认,不足采信,最终依法裁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

▲余男酒测值超标,但他否认酒驾,并反过来指控警员想让他吃罪。(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余男去年10月31日傍晚5时许骑车行经台中市区某路段时,因为车灯未亮被警员拦查;警员闻到他身上散发出酒味,当场进行酒测,检测结果为吐气中所含酒精浓度达到每公升1.01毫克。

余男辩称,当日他没有喝酒,但吃了很多东西,包含肉圆、烤玉米、槟榔、饮料、便当等等,「可能是因为我好几天没有洗衣服,衣裤散发臭酸味道」,才会被误会,当时逛完街准备回家,就被警察以没开大灯拦下,「我没有喝酒,是警察硬要我吃罪」。

不过,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警察在实施酒测之前,有提供矿泉水给余男潄口,符合取缔酒驾作业程序的规定,检测结果也有余男签名确认无误,而且当时使用的酒精测试器纪录为「第72次实施测试」,尚在有效使用次数1000次以内,该检验结果应堪采信。

法官表示,余男仅凭空言否认,实在令人难以信服,考量到他犯后矢口否认犯行,未见悔意,过去有妨害公务、2次酒驾前科,最终依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累犯,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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