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台男柬埔寨賣K他命 初審重判20年可上訴
3名台湾男子在柬埔寨金边贩售K他命,20日被当地初级法院判处20年有期徒刑。柬埔寨贩毒没有死刑,但初审经常从重发落,经上诉后犯人往往就能争取到适切相应的判决结果。
柬埔寨金边初级法院20日裁定杨姓、庄姓、吴姓台湾男子贩毒罪名成立,各判处20年有期徒刑、罚款3000万瑞尔(新台币约23.5万元)。柬埔寨媒体报导,这3人去年11月在金边被警方查获携带2.14公斤K他命。
与动辄查获数百公斤的跨国贩毒集团相较,警方研判这3名男子所持有的2.14公斤K他命应该仅在当地夜店、娱乐场所「零售」。这3名男子在台湾均有毒品、诈欺前科,其中吴姓男子还是通缉犯。
柬埔寨目前有近千名台湾通缉犯在逃,因为来自金三角的毒品货源充裕,加上柬埔寨电信诈骗业发达,台湾逃犯到了当地之后,在「学长们」的接应与介绍下,往往会加入毒品、诈骗的共生圈里。
一名在当地拥有丰富人脉、经常协助联系罪犯与死者家属的人士表示,光是8月到现在就有5起台湾人涉毒落网、遭判刑的案件上新闻;每个月平均会有3件台湾死者相验案件。
与越南不同,柬埔寨并无对毒贩判处死刑的规定。根据柬国法律,贩运毒品80克以上即可被判处无期徒刑。实务上,柬埔寨对于毒品案的初审量刑不管查获毒品量多或少,动辄处以20年有期徒刑。
去年8月,有两名台湾男子在柬埔寨走私近800公斤的K他命,今年4月初审就被以贩毒罪判处20年。同样是在去年8月,一名台湾男子被柬国警方查获携带7.9公斤的K他命,最后也因贩毒罪被判20年。
从携带2.14公斤的K他命到走私近800公斤的K他命初审都判20年,然而实务上,这些案件经过上诉之后,就能依具体犯罪情节获得相应量刑。
越通社(VNA)报导,柬埔寨缉毒局(ADP)统计,今年前5个月,柬埔寨共抓获9369名毒品犯,其中外国人324名,共没收毒品4.7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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