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台湾演员表演歌仔戏 因持观光签证在大马被捕

四名台湾人在当地神庙公开表演歌仔戏,因持有观光签证而遭当局逮捕。(翻摄中国报)

马来西亚近日发生一起引人关注的事件,四名台湾人在当地神庙公开表演歌仔戏,因持有观光签证而遭当局逮捕。事件发生于10日,除了2名台湾男子与2名台湾女子外,还有2名新加坡女性参与其中。据槟州移民局讯息,这6人被扣押7天后于16日获释,未遭到提告或开庭,前提是已缴纳相关罚锾。

根据《中国报》的报导,槟州移民局在12日公开了此次逮捕的详情,表示这六名外籍人士年龄介于40至60岁之间,因以游客身份入境却未向马来西亚艺术家拍摄和表演申请机构申请,因而被警方当场拘留。

槟州旅游及创意经济委员会主席黄汉伟于17日透露,他已联络槟州移民局主任了解事件进展。黄汉伟指出,六名外籍人士在关押七天后已缴清罚锾获释,但他并未详细询问罚锾金额。至于他们是否已经离境,黄汉伟表示不清楚,但强调他们持有社交存取通行证,仍可在有效期限内继续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