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大女嬰熟睡溢奶窒息 母過失致死罪緩起訴當庭寫悔過書
北市一名母亲喂奶5个月大的女儿后,涉独自让女儿在床上熟睡,约4小时后进屋发现女儿卡在床铺与床头柜间,急忙抱起CPR急救,女儿因食物反溢窒息死亡。士林地检署认定,母亲行为涉过失致死罪,但失去女儿哀痛逾恒,给予缓起诉处分1年,当庭写下悔过书履行完毕。
缓起诉指出,母亲平时照顾5个月大女儿,今年4月底,母亲喂奶后,将女儿放在床上趴睡,应该注意婴儿趴睡,随时有翻身、踢动双脚,造成身体移动致遭窒息可能,竟让熟睡的女儿独自留在房间床上4小时,母亲后来发现女儿卡在床铺与床头柜缝隙间,紧急CPR、打119求救,但因食物反溢,呼吸道黏稠物阻塞,窒息死亡。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1条明订,父母、监护人、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岁以下儿童、或需要特别看护儿童及少年,独处或由不适当人代为照顾。
母亲认罪,坦承自己喂奶后,将女儿独自留在床上睡觉酿祸。检方认定,刚喂完婴儿喝奶,有溢奶窒息风险,母亲就将女儿独自熟睡在房间床上,其行为与女儿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认定犯过失致死罪。检方考量,这名母亲历经此事罹丧至亲,哀痛逾恒,经此诉讼程序应对于照顾小孩注意事项有所认识及警惕,给予缓起诉处分,缓起诉期间1年,并立悔过书,该母亲也当庭写下悔过书,履行完毕。
一名母亲喂奶后独自留下婴儿熟睡,不料溢奶窒息身亡,母亲涉过失致死罪,检方给予缓起诉处分并写悔过书,图为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