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拍国中小女友口爱 传脸书「众乐乐」惨遭汰除还要坐牢
阿兵哥拍国中小女友口爱,传脸书「众乐乐」惨遭汰除还要坐牢。(达志影像)
一名陆军志愿役士兵小伟,服役期间上网认识13岁少女网友,2度相约出游时,在车上大玩车震,小伟拍下少女口爱影片,上传到脸书社团分享,警方进行网路巡逻发现不堪入目照片后,查出小伟身分后直接到部队搜索,事后小伟遭军方汰除还吃上官司,一审被依妨害性自主等判2年,经上诉后,因女方求情轻判,二审改判他1年10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小伟为陆军化生放核训练中心志愿役士兵,于民国109年10月间,经由网路交友软体WOOTALK认识13岁的少女,虽然少女谎称已经14岁,但外表仍相当稚嫩,小伟明显知道他未成年却仍意图与她发生关系。小伟还载着少女到台北、嘉义出游,两人2度在车上玩车震,还拍下少女帮他口爱影片,甚至上传到脸书社团给10多位成员观看。
苗栗县警察局妇幼警察队员警,于网路巡逻FB(脸书)社群时,发现小伟疑似利用网路交友方式,认识未成年甲女,并与少女相约见面后,要求少女帮其口爱及传送裸照之通话内容,因而持检察官核发之拘票,会同苗栗宪兵队,前往陆军化生放核训练中心,将小伟拘提到案。
法官审理认为,小伟将少女提供2张裸照之照片,以其手机上传至脸书「国中小男女交流色色群」群组内,分享给十余位成员观览而散布之事实,还对社团成员表示少女仅13岁,认定小伟知道少女年龄。
一审法官审酌,小伟明知少女为就读国中之少年,其判断力、自我保护能力及性自主决定能力均尚未成熟,竟为满足一己私欲,邀她出游后,在车内发生性行为2次,过程中又以手机拍摄,对女方身心健康及人格发展均有不良影响,但念及小伟未使用有强暴、胁迫等方式,手段平和;另少女也表示希望对小伟从轻量刑,因此判刑2年。
小伟不服上诉,表示和少女是真心相爱,对方也愿意原谅他,只因少女父母不愿意和解,而他需要赚钱养家请求轻判。二审法官认为,一审2罪分论并罚有违误,该部分撤销,改判他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