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妻偷当酒店妹 夜夜狂欢还偷腥!小王嗨喊:何时给看鲍鱼
男子发现妻子偷偷去当酒店妹,不仅夜夜狂欢还偷腥。(AI生成图)
屏东男子阿国(化名)与小萱结婚(化名),不料婚后不久,小萱作息逐渐怪异,经常到了凌晨才返家,甚至是整夜不归,后来还发现小萱与男子阿华(化名)的咸湿对话,「老婆什么时候要给我看鲍鱼」、「已经很想打炮,你还发A片给我,让我哈死」,经追问才知小萱去酒店上班还偷腥,愤而向法院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阿国指称,他与小萱在2017年11月办理结婚登记,但结婚后没多久,他每天早上出门工作,返家时却常没见到小萱,经常都是凌晨才返家,甚至是整夜不归,向小萱询问何以如此,一开始则是说与友人吃饭、打牌等,若是再追问,小萱就会不耐烦进,进而双方就发生口角争执。
阿国表示,小萱不仅没收敛其作为,反而与男子在深夜密集联系,甚至主动讯息给:「我想做爱」,小萱还与男子阿华互传讯息,阿华:「老婆什么时候要给我看鲍鱼」、小萱则回:「洗澡的时候」、「我哪有不在乎你」、「我已经很想打炮,你还发A片给我,让我哈死」。
后来经过他多方的探询查找,这才发现小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高雄一家「会馆」当女陪侍,夜夜饮酒狂欢,他才惊觉小萱长久深夜不归的原因,为双方就长期争执不休。
小萱还表明无意愿换其他工作,他实在难以接受小萱从事此种类型工作,每每想到小萱与不知名男子饮酒作乐,再加上许多的咸湿对话,小萱与多名男子间有不恰当的交往及互动,甚而发生性行为,实非不可想像。
法官审酌,小萱持续与其他男子互动暧昧,互传言词咸湿淫秽之词句,持续从事女陪侍之工作,夜夜饮酒狂欢不归,且目前下落不明。日前依法宣判,阿国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规定诉请判决离婚,即属有据,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