砲指部2上尉连长假日留守偷溜 夜店狂欢嗨整晚

陆军军团砲指部2名上尉连长在假日留守期间,半夜偷溜出营夜店狂欢,遭到判刑。(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陆军第6军团砲指部刘姓、高姓两名上尉连长,去年8月轮值战备指挥官、假日留守主官,依规定须24小时在营,但2人竟深夜溜去店狂欢到凌晨才回营,事后遭宪兵队移送,检方起诉。桃园地院考量刘、高无前科,依陆海空军刑法长官擅离部属罪分别判刑1年4月、1年,皆缓刑3年,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刘去年8月9日下午4时至16日下午4时,轮值担任北基地区战备部队指挥官,有指挥部队完成支援作战准备,并与上级完成通信责任;高则是去年8月10日凌晨0 时起至同年8月11日晚间11时59分止,担任该连假日留守主官,负有执行部队完成支援作战准备之责。

依部队轮值人员相关规定,排定值勤时间内,须保持24小时在营,随时掌握营区动态,确保单位全般安全,处置突发重大事件督导单位内各层级轮值人员值勤状况,不得擅离部属,如因公(或事故)须离营,须呈权责长官(即营级留守主官及指挥部主官)同意核定

但刘、高两人8月10日晚上11时许却相约偷溜,一起到中坜某间夜店,直到隔天凌晨4、5时才相继回营区,东窗事发后经宪兵队移送,检方起诉。法院审理时,二人坦承不讳。

法院考量两人无前科,犯后坦承,因此分别判刑1年4月、1年,并给予缓刑3年,可上诉。另须支付公库6万元、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