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妻遗物藏了大秘密 隐满偷腥小王25年!悲催男怒告讨90万

爱妻遗物藏了大秘密,隐瞒偷腥小王25年,悲催男怒告讨90万抚慰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的妻子小萱(均化名)过世后,阿国整理遗物时,却发现惊人秘密,小萱从1989年就与男子阿华(化名)偷腥,还陆续发生多次性行为,直到2014年小萱病危时,2人才中断联系,阿国不满配偶权遭侵害近25年,愤而提告阿华,求偿精神慰抚金90万元。

法院审理,阿华辩称,他与小萱在1989年间认识,是一般正常朋友关系,但是他并不知道小萱是有配偶之人,仅在刚认识有发生过1次性行为。而且,他阿国对他的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已超过时效,若认定他应负赔偿责任,小萱也应负连带责任。

法官考量,阿国是在小萱遗物里发现婚外情,并在今年1月提起本件告诉,阿华则是表示,他并不认识阿国,也未曾谋面。而依据相关资料佐证,尚无法确认阿国在小萱生前,就已经知道小萱与阿华有发生性行为的事证。

法官检视,小萱的手写记事,虽然阿华否认书写的对象是他,但阿华也不否认早在1989年至1996年间,有撰写书信给小萱,内容充斥男女交往示爱的语句,并曾多次描述性爱过程及感受,足证2人曾多次发生性行为,也曾同游并同住一室。

法官认,阿华辩称不知小萱已婚,但依2人对话记录显示,双方多次提及「全家」、「女儿」、「外孙」、「我们家的」、「老头子」、「女儿回家帮爸爸过父亲节」等,阿华并无讶异反应,也无追问细节,显然对小萱家庭成员知之甚详,因此辩称不知小萱已婚,恕难采信。

法官审酌,阿华侵害阿国的配偶权,其手段及期间久暂、阿国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各。日前依法宣判,阿华与小萱应连带赔偿,因此阿国请求阿华赔偿精神慰抚金,应以4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