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潮箱藏大秘密!尪爱摄影全是那个女人 悲情妻求偿300万

北市一名妇人小萱(化名)与阿国结婚29年,2023年4月却在阿国摄影器材防潮箱内,发现他与女子欢欢(化名)长期过从甚密,记忆卡里有2人多次出游的影像,不仅互动亲密搂抱还牵手,还频繁互传暧昧讯息。小萱不满配偶权益遭侵害,身心严重受创,因此罹患忧郁等精神疾病,愤而向2人提告连带赔偿300万元。

法院审理,阿国与欢欢主张,防潮箱记忆卡里的影像是小萱偷窃取得,而小萱提出的其他照片,则是她找征信业者长期不法跟踪所拍摄,均属侵害他们的隐私权,逾越比例原则,并无证据能力。

他们还主张,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748号、第791号解释,我国宪法规范已变迁为重视以独立个体为基础之性自主决定权,故自无配偶权之概念存在,且阿国为退休人士,身体患有疾病,平日喜好到处拍照、摄影,小萱的指控,纯属子虚乌有。

法官认,小萱所提出阿国与欢欢牵手、搭车的照片及跟拍影片截图,虽然有侵害隐私权之虞,但是这些照片、跟拍影片截图,都是在户外或公开场所拍摄,难认有何过度侵害隐私。

法官考量,小萱使用在公开场合跟拍之方法取得证据,非以强暴胁迫等方式进行,也未直接对阿国与欢欢有身体侵入之行为,侵害手段尚非甚钜。

法官审酌,小萱主张他们有妨害其婚姻权益之不法行为,而该行为常以隐密方式为之,举证极度不易,故小萱出示的证据资料,在此类案件中具有相当之重要性及必要性。小萱确有使用这些照片及跟拍影片截图为证据,以维护其身分法益之诉讼权益,并促进法院发现真实之必要。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小宣得请求2人连带赔偿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