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尪失业狂借1000万养债 人妻崩溃诉离结局大翻转
一名人妻不满丈夫欠债数十年,持续以债养债,对于家务事也不闻不问,心寒诉请离婚。(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摄影师自九二一大地震后公司倒闭,靠零星接案,以债养债浑噩度日数十年,让妻子心寒至极,愤而向法院诉请离婚。一审法院判女方败诉,不准离婚,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此段婚姻出现重大破绽,难以维持,准许两人离婚。
判决书指出,人妻主张,与从事广告拍摄的丈夫自1991年结婚至今,育有2名成年子女,婚后在台北购屋,娘家出资4成,剩余6成由丈夫以现金、贷款支付,但丈夫收入不稳定,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后失业,无力缴房贷,最终一家人于2008年卖掉台北房屋,改租屋居住;丈夫则于2011年至2019年间,分别向3处银行或农会陆续贷款共计1000万余元,四处借钱还债度日,还要求她回娘家借钱,无数次回避找工作的话题,让她极度失望。
人妻指出,2015年间她因为母亲身体不适,独自返回高雄娘家居住,期间曾主动向丈夫联系,但丈夫拒绝回应找工作一事,两人分居至今6年,丈夫都不闻不问,还在6年间数度向她的父亲、哥哥与两人的子女造谣她外遇,被他人骗财骗色等,让她忍无可忍,向法院诉请离婚。
对此,男方辩称,他婚后赚钱养家,购屋时女方家长出资3至400万他非常感激,但他也有负责缴纳房屋贷款、利息与每月生活费,虽先前经营的摄影公司收摊,他仍持续向外接广告拍摄个案,并非没工作。
男方反控妻子于2004至2005年间因投资遭骗财骗色,亏损近240万元,是靠他的贷款才顺利解决,还让他抓到与其他男人暧昧,当时妻子曾说,「我的事情被你抓到,算我倒楣,不然你要怎么样?」认为自己在此段婚姻中已尽为父与为夫的责任,并无过错。
一审法院判女方败诉,案经上诉,二审法官重新勘验证据,认定男方的确长期借贷,以债养债,不愿告知女方实际收入,长期下来使得女方对两人婚姻感到忧虑,还须背负经济压力,分居过程中更无主动联络,对家人造谣女方遭骗财骗色等,认定两人婚姻已无法维持,故撤销原判决,准许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