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裸抱小王拍羞照再狂啪40次 尪崩溃提告

董姓小王偷吃人妻达40多次,台北地院判应赔3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黄姓男子妻子结婚4年多,赫然发现妻子与交友软体认识的董姓小王有染,不仅互拍私密处照片,还裸体相拥,甚至发生性行为40多次,气得向董男提告求偿。台北地院审结,判董男应赔30万元,可上诉。

黄男提告主张,他与妻子2014年圣诞节结婚,今年2月间发现,妻子与交友软体认识的董男首次见面亲吻并决定交往,去年11月间第二次见面就发生性行为;妻子告知董男婚外情被抓包后,2人仍陆续见面,甚至裸体相拥、发生性行为达40多次,通讯软体中也常有性暗示对话及私密处照片,让他的婚姻濒临破碎,精神受创甚深,故求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董男抗辩,如果不是黄妻同意,两人绝不可能一起出游、合照、甚至发生性行为,虽然知道黄妻已婚,但黄妻表示会尽速与黄男离婚,要求他等待,因此不可完全归责于他;他有意愿和解,但黄男求偿金额过高。

法官勘验通讯软体中的对话纪录、亲密合照后,认定董男与黄妻确实有交往,并发生性行为,逾越一般社交行为,足以破坏黄男与妻子间的婚姻圆满及幸福,应负侵害配偶权责任考量侵权态样、期间、破坏程度双方身分地位后酌减赔偿金,判董男应赔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