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遭未系绳狗咬颈惨死!她遭拖行受伤超崩溃 粗心饲主判罚8千

▲新北市邹姓饲主带着爱犬出门,孰料却失控咬死邓姓饲主所养的约克夏小型犬。(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崩溃!新北市邹姓饲主带着中型犬只大黄(化名)外出,未系绳的大黄却失控,奔向手抱约克夏犬的邓姓女子,大黄随后扑咬住约克夏颈部,邓女跪地被拖行,其爱犬当场流血死亡,邓女也因此受有多处擦挫伤,悲痛欲绝又受伤的邓女也对邹女提告。士林地院审结,依过失伤害罪,处罚金8000元。

去年9月26日下午,邹女带着未系绳的大黄出门,孰料大黄却奔向手抱约克夏犬的邓姓女子,随后更咬住约克夏颈部,邓女因此跪倒并拖行在地,造成双侧膝盖擦挫伤(2*1公分)、双上肢肌肉拉伤等伤害,而其爱犬则在她面前流血身亡。

邓女难过表示,她与对方不认识,案发当天原本要带爱犬搭车,等车期间将犬只抱出笼中让其便溺,突有黄色中型犬冲出咬爱犬,狗狗被咬死后,先交给邻居,她便开始寻找黄犬的饲主,直到管委会报警,对方才到场。

邹女解释,当时未将大黄绳子拴好,车门就已经打开,大黄就冲下车,自己来不及拉住,后来看到邓女在警卫室很伤心的样子,才知道她的狗死亡。

检方根据验伤单等,依过失伤害罪将邹女起诉,至于毁损罪,因邹女并无故意指使其饲养犬只攻击行为,故依罪嫌不足不另为处分。

法官审酌邹女饲养中型犬只,理应注意将犬只关入笼内或为其他适当安全措施,以避免犬只无故攻击他人,但因其疏于注意,任由其犬只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在公共场所奔跑,导致邓女及其所饲养小型犬只无端遭受大黄攻击,因此受有伤害及犬只死亡财产损失,惟念及被告坦承犯行,迄今未和解获原谅,自陈未婚、任职传道人及无收入等情状,依过失伤害罪,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