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学生视力筛查执行“走样”遭整改

本报记者 曹学平 合肥报道

(“庐阳区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外景。摄于2021年。图片来源:合肥市相关部门官微)

近期,合肥市多所中小学以不同形式动员学生到合肥市所谓的“区级儿童视力保护基地”进行免费视力筛查建档工作,并称基地检查项目与公立三甲医院相关检查项目一致。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上述所谓的区级儿童视力保护基地的运营主体皆为民营营利性机构。

事实上,早在2022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规定,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在校内统一免费开展视力检测,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

针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的问题,合肥市教育局对此表示:“非常感谢指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加强全市中小学校近视防控工作部署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工作的通知》,不断完善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制。”

“校内”变“校外”

日前,合肥市蜀山区某中学班主任向学生家长下发通知:“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关注好学生视力健康问题,根据工作排期,我校视力建档工作正在开展,请未建档的家长根据时间在线上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蜀山区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十里庙)’进行免费视力检查建档,如有近期3个月内在医院/正规机构进行过详细检查,线上预约后可直接将检查单带至基地建档。建档排期第二阶段的家长及学生,可在线上预约后前往‘蜀山区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进行建档并将回执单交由班主任后统一交回到学校。”

4月5日,蜀山区某小学官微也发文称:“为持续关注孩子视力状况,学校向蜀山区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提出建议。该基地积极响应,为每个孩子建立了电子档案,家长可通过手机注册,注册后家长可自由预约检查,每一次的检查结果也都可在手机上查询。”

记者根据上述通知提及的地址,来到合肥市某商厦一楼西北角,但并未发现‘蜀山区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的身影。经询问购物中心工作人员才得知,位于该商厦一楼的徽视康佑瞳眼科诊所就是所谓的“蜀山区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合肥市徽视康佑瞳眼科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民营企业。

5月30日,合肥市教育局对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开展学生视力检测。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在校内统一组织为学生免费开展视力检测,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不得出现要求学生及家长自行前往相关机构检测获取数据,再向学校报送有关数据情形。各中小学校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按时按质完成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相关信息数据报送工作,严禁相关机构替代学校完成。

“基地”由来

实际上,早在2021年9月,就有学生家长向合肥市长热线求证:“中铁国际城六安路小学通知学生前往蒙城路‘庐阳区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进行视力建档,每三个月检测一次,是否属实?”

合肥市长热线公开回复称,经与庐阳区教体局了解,确有此事。2019年2月,庐阳区作为合肥市唯一的县(区)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庐阳区成立“庐阳区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位于蒙城路与凤台路交口(蒙城北路135号),免费为庐阳区中小学生建立视力档案,将学生眼部健康数据录入学生视力电子档案,对筛查出视力异常或者可疑眼病的,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据了解,教育部办公厅上述通知对此也进行了规范,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监测组织部门、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3年9月,合肥市庐阳区教体局《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工作的通知》表示,2023年6月21日,庐阳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数据库建设采购项目在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安徽猫头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头鹰公司”)中标。2023—2024学年度,庐阳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视力筛查均由该公司负责,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入校开展视力筛查。

不过,庐阳区某幼儿园教育集团官微显示,2023年12月28日上午,“庐阳区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走进合肥市庐阳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红玺台总园进行视力健康测试和抽查工作。庐阳区某小学官微2021年发布的《庐阳区中小学生近视防控致家长的一封信》推介称,家长通过扫码进入“猫头鹰计划”公众号预约到上述位于蒙城路与凤台路交口“庐阳区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为孩子进行视力建档检查。

记者扫描“猫头鹰计划”公众号二维码后,登录的却是“猫头鹰近视防控平号”,认证主体为猫头鹰公司。这也意味着,“庐阳区青少年视力保护基地”背后的市场主体为猫头鹰公司。

合肥市教育局上述最新通知亦要求,各中小学校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提醒指导,并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不得借科普宣传、监测筛查、视力建档、定期检查名义搭车开展商业化活动。”

(编辑:张家振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