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去年10死6伤重大车祸 调查报告:究责7人
安徽批复马鞍山「11.15」10死6伤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究责7人。(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去年11月15日22时11分许,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秦岭大道与新合西路交叉口,一辆小客车与重型改装货车相撞,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5日发布《安徽马鞍山「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7名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给予4名有关责任人员和4家责任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处理8家单位和14名公职人员。
安徽省府批复该《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调查报告》称,事故直接原因,是许姓驾驶小客车(苏AW3085)在事发道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撞击行驶至路口并向西左转弯车辆,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间接原因,是货车(皖EJD160)所有人陈某将车辆内部座椅非法改装,用于运送务工人员,驾驶人李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超载上路行驶,加重事故后果;有关责任企业在施工期间,未按要求在事故路段,设置封闭围挡;有关单位在事故路段未竣工验收下,违反规定允许车辆通行;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一是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二是要压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要建立健全道路隐患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三是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升人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