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个男人共谋一名失足妇女被严惩,其中4人是当地果农
我们的每一步都决定着最后的结局,我们的脚正在走向我们自己选定的终点——米兰·昆德拉。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做出多种多样的选择,每一项选择又会造就不同的结局;张丽莉的人生相对悲剧,她万万没想到,一次外出做生意,却被5个男人共谋,其中4人是当地果农。
张丽莉,广西人,时年22岁。
张丽莉,出身贫困,家中兄弟姐妹较多,16岁那年,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认识了工友阿军,两人身在异地的年轻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并发展到同居关系;涉世未深的张丽莉偷偷瞒着父母怀孕生子。
张丽莉本打算和阿军结婚,然而阿军父母非常注重礼节,难以接受“未婚先孕”,强迫两人分了手;张丽莉父母更是觉得有辱名声,又把孩子送走了;丢了孩子、失了爱人,因为这件事张丽莉和父母经常发生争吵。
1997年,18岁的张丽莉再次和父母吵架,一气之下带着行李再次出门打工。
1997年5月,张丽莉来到了广西某市想要找一份工作,她徘徊在火车站附近,四处打听;一个男人忽然凑了上来问她是不是要找工作,并表示他可以帮忙介绍。
张丽莉找了好几天,身上的存款已经快花完了,她迫切的需要一份工作,她跟着男人走进了小巷,越走越感觉不对劲,她想离开却为时已晚,一个脸上有刺青的壮汉一把将她抱住,强行带到了光线昏暗的房间。
张丽莉环视四周,看见几个女孩蜷缩在角落,身上还有大大小小的淤青肿块。
男人告诉张丽莉这里就是她的工作场所,而她的工作就是——卖Y。
张丽莉吃了很多苦头,如果不配合不仅会遭到殴打,还会遭到几个人的轮流欺负,被折磨一个多月,她也不再反抗,任由客人们施为;半年后,张丽莉才被解救出来。
然而这样的遭遇,张丽莉难免会被村里人指指点点,不仅没人上门提亲,甚至有一些人向张丽丽询问“价钱”,一次又一次的上门,父母不堪其扰,提议让张丽莉去隔壁县亲戚家待一段时间。
亲戚也不太愿意接纳她,她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张丽莉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她从来都不想发生这种事,只是被人给骗了而已,深受打击的张丽莉“破罐子破摔”,她在县城租下了一间房,彻底沦为了失足妇女。
一开始她还是有些难以接受,但随着一次又一次的交易,她发现这种工作非常轻松,而且来钱很快;她也不再顾忌伦理道德。
2001年8月3日凌晨2点,中年男子陈俊豪走进“发廊”提出交易,但陈俊豪有一个要求,希望她去自己经营的果园提供服务,并表示愿意多给他100元的上门费。
张丽莉见陈俊豪出手阔绰,同意上门,两人一同前往了果园,并在野外发生了关系;两人并不知道,李大春等人正在不远处围观,几个人也打起了小算盘。事后,李大春、叶军、卢宇等五人拦下了陈俊豪说:老板,我们几个在果园都待了一个多月,还没耍过呢?
陈俊豪扫视了几人一眼,其中四人他都认识,都是当地的果农,另外一个并不认识;陈俊豪“闻弦歌而知雅意”留下张丽莉,并让李大春几个人自己跟她谈价钱。
李大春五人为了刺激,都提出要在野外进行交易,张丽莉虽然不太愿意,但她都已经上门了,也不想放过这一单,她给出了自己的价格,一人一百元。
李大春几个人都是农民工,根本舍不得花这么大一笔钱去PC,几个人一番劝说希望能够少一点,张丽莉坚决不让步,一人必须收一百元;李大春见劝说无果,抬手就扇了她两巴掌,另外几个人抓起张丽莉往果园里面拖。
李大春试图第一次实施QJ,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叶军、卢宇两人先后将其QJ,实施完第一次犯罪,卢宇又进行了第二次犯罪。
次日清晨,张丽莉逃出了果园,慌慌张跑到僵局报案,除李大春外,四个人先后被抓获归案,均已被判刑。李大春则一直在逃。
这一逃就是10年之久,在这10年,李大春也是备受煎熬,不敢回家、也不敢娶妻生子,一个人四处流浪靠着打零工维持生活。
2011年11月24日,李大春实在承受不住这种压力了,投案自首。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伤害等手段,强行发生关系,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的,构成QJ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中情节严重的就包括:二人以上轮J的。
在本案中,李大春组织几人,在价格未谈拢时强行与被害人张丽莉发生关系,违背被害人意愿,构成QJ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QJ未遂,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李大春作用突出,为主犯,因承担全部犯罪处罚。
李大春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经过,认定为自首,酌情从轻处罚。
经法院审理,以QJ罪,判处李大春有期徒刑三年。
张丽莉在经历悲惨遭遇后,并没有走出困境,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最终酿成了被五人共谋的悲剧,而李大春五人共谋张丽莉,也得到了严惩;一次不同的抉择,都将决定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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