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射箭银牌卷采购弊案 陈诗园判「无罪」!

国立体育大学射箭队总教练陈诗园(右)曾在雅典奥运夺下射箭男团银牌,但他2018年办理「射箭器材及耗材」采购案时,涉嫌指示承办人泄漏标案讯息给业者。(本报资料照片,陈信翰摄)

国立体育大学射箭队总教练陈诗园曾在雅典奥运夺下射箭男团银牌,但检方起诉他在2018年办理「射箭器材及耗材」采购案时,涉嫌指示承办人泄漏标案讯息给业者,还让业者以库存品、不合规格的器材蒙混过关,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检方上诉,判决无罪。检可上诉。

检察官起诉,陈诗园是国立体育大学副教授级专业人员兼射箭队总教练,蓝巧如是体育大学射箭队教练兼采购承办人,张简胜裕是神射手体育用品社负责人,因体育大学射箭队2018年9月间,接受教育部体育署经费补助,办理当年度「射箭器材及耗材」采购案,采公开招标及最低标决标方式。

检方指控,陈诗园、蓝巧如在标案上网公告前,以LINE通讯软体将标案规格文件泄漏予张简胜裕,使其于本案公告招标前即得提前估价及备标,神射手体育用品社于第2次开标时,以85万元顺利得标,履约阶段,因采购之部分商品进口迟延,神射手体育用品社无法顺利交货。

陈诗园、蓝巧如、张简胜裕为完成验收,避免后续逾期违约金之计罚,在验收当天,由张简胜裕另以库存旧品或不符采购契约规格之货样交货,并由陈诗园、蓝巧如在验收现场清点货样予以验收完成,使张简胜裕获取免缴逾期违约金1万3001元之不法利益。

一审桃园地院将陈等人判决无罪,检提上诉,二审高院认为体育大学函复「本购置射箭器材案符合采购程序,器材品项及数量符合规范,且使用上并无缺失,本校查无受害」,再加上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资认定被告等确有检察官所指犯行,驳回检方上诉,判决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