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访女客户伸咸猪手遭拒绝 竟呛「去问老板摸一下会怎样」

桃园市一名男子阿郎(化名),去年9月到女客户公司拜访,竟在办公室内对女客户袭臀性骚扰。(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桃园市一名男子阿郎(化名),去年9月到女客户公司拜访,竟在办公室内对女客户袭臀性骚扰,女客户提告,阿郎因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被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郎于112年9月13日下午4时25分,前往桃园市A女所任职的公司。该日,阿郎在办公室内,基于性骚扰的意图,徒手抚摸A女的臀部,遂对A女进行了性骚扰行为。

A女在警察询问中证实,当天下午4时17分,阿郎第一次触碰她的腰部,A女已明确表示拒绝。4时23分,阿郎进入厕所试图再次接触,A女强行推开对方「走开,你离我远一点,你不要... 」。4时25分,阿郎在另一办公室内触碰A女的臀部,尽管A女再度推开并喊「放开、放开」表达拒绝,阿郎仍继续试图接触「你去问老板摸一下会不会怎样?」「不要再摸了,你不要再给我动手喔」。A女同事也证实看到阿郎的触碰行为,并听到A女的拒绝声音。

法院勘验的监视器录影画面显示,案发当时阿郎在A女工作区域内频繁出入,并在指定时间内对A女进行了不当触碰。录影显示阿郎的行为与A女所述情形一致。

法院指出,阿郎的行为符合《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的性骚扰定义。触摸A女臀部的行为具有性暗示,足以引起受害人不安和不适。考虑到阿郎未能诚实面对过错,且犯罪后未主动与A女和解,法院判处其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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