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网红指侵女甜点师!
▲余尚泓常在桌游店举办演讲等各式活动,吸引粉丝。(翻摄脸书)
图文/镜周刊
本刊去年报导,经营部落格「多多看电影」、拥有百万粉丝的知名影评人余尚泓,遭控劈腿多名女子,还把自己开的桌游店当成砲房,跟女客人、粉丝发生关系,更离谱的是,他还涉嫌用店内监视器偷拍性爱过程,存在云端。一名被害女子惊觉有异,上门找他对质搜证,将他踢爆。结果,余又爆出他在店内2度性侵女甜点师,被一状告上法院,台北地院日前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处3年10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余于2018年8月间,经由交友软体「weTouch」结识A女,随后密切联系及见面数次,他得知A女有烘焙专业,声称要聘用她成为其万华桌游店的甜点师,2人于2020年8月起开始合作。但一个月后某天凌晨,余进入店内,看到A女单独在厨房制作甜点,就从她背后以徒手捏肩膀,身体顺势贴近,A女见状便离开厨房,余仍紧跟在后。
不久,A女再回到厨房后,并出声拒绝:「我在忙」、「我有男友」、「不要这样」、「不要碰我」,但余不顾A女用前臂抵挡、推开、撇头、紧闭嘴唇、将双腿并拢夹紧反抗,仍强行以双手抱住A女,强吻颈部、耳朵及脸颊,并藉自身力量优势,触碰胸部、阴部,再以手指强行插入A女下体指侵得逞。10分钟后,余又再次强抱、强吻A女耳朵及嘴唇,继续对A女指侵。
A女遭性侵后身心受创,对余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诉。法院审理时,余辩称他和A女本来就有亲密关系,且事隔多年,他已不记得当晚之事,还称店内营业时间很晚,属于开放式场合,如果发生性侵案,客人和邻居应都能看到、听到,A女也能直接离开现场,不可能冒风险性侵她。
余的委任律师称,A女的陈述矛盾,自称被性侵却未积极拒绝,余无从得知其意愿,推测A女是与余合作过程中产生不满,后来又看到媒体报导余的渣男行径,所以才提告报复。但就算余的性爱关系浮滥,也不代表余有性侵。
不过,A女的室友出庭证称,A女曾向她哭诉被老板性侵,甚至出现「笑着流眼泪」的情绪,感觉A女心灰意冷。另法官调阅A女和友人的通讯,也显示她在案发后情绪悲愤,认为自己「廉价」,还检讨自己是否有让余觉得性暗示之处,显示她并非出于自愿。
法官认为,余和A女无亲密关系,且余男在侦讯时也坦承捏A女肩膀等不利于己的供述,更能证实A女所言,加上其他补强证据,认定余强制性交犯行属实,将他判处3年10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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