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当舞台上演杂耍 高雄男违法下场出炉

男子头戴庆生帽在路口斑马线上表演杂耍戏码。(翻摄照片/杨舒婷高雄传真)

高雄市三民区大顺二路与大丰二路口,昨天(10日)晚间7时许,一名男子头戴庆生帽,站在斑马线上表演杂耍戏码,不停往天空丢棍棒,再俐落地接下,就这样维持了10多秒,最后甚至还脱帽感谢正在停红灯的「观众」们。辖区警方表示,男子此举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可罚500元;后续将通知本人到案说明。

棍棒在天空飞起,又俐落地接下,厉害的杂耍技巧令人看得入迷,不过位置却在大马路的斑马线上,让等待红绿灯的民众看了雾煞煞,不晓得男子用意。警方表示,男子于马路上杂耍,足以阻碍交通,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1项4款,可处新台币500元罚锾;三民二分局将持续调阅监视器查明违规人身分并厘清违规原因。

文化局表示,各类型展演活动,包含街头艺人演出,皆应事先取得展演场所管理人许可;

若展演场所管理人要求演出需有相关立案或登记文件,可依照相关立案演艺团队或街头艺人登记证等规定办理。

有关登记这管理,若街头艺人展演活动内容,与登记证申请内容不符,或是将登记证转让或供他人使用等违规情事,经劝导者仍违规使用,本局得废止其登记证,并自废止之日起一年内 不得申请。展演活动若违反各场所管理相关办法,则依各管理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