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游「超时费」无着 女护士咬中医罚7500元
北市王姓中医师去年9月约徐姓女护士「伴游」,每小时500元,讲好伴游6小时,结果超过约定时间,徐女要求付1小时半的「超时费」遭拒,两人当街拉扯,徐女咬了王男右前手臂一口挨告;士林地院14日判罚徐女7500元,得易服劳役。
判决指出,王姓中医师(42岁)去年9月在交友网站「爱情公寓」认识徐姓女护士,同月10日约对方伴游,代价为每小时500元,但「不能碰」,徐女从凌晨3点到早上9点,陪王男在北投区泡汤、聊天。
▲王姓中医师与徐姓女护士发生争吵的新北投捷运站。
两人聊得尽兴,伴游时间超过一个半小时,徐女要求多收750元「超时费」,王男拒绝,双方在新北投捷运站发生争执。王男指控,徐女两度出手夺走他帽子,丢在垃圾桶,又咬伤他的右前手臂,愤而控告徐女伤害、公然侮辱与毁损,但只有伤害部分起诉,检方并声请简易判决。
徐女出庭时否认犯行,辩称对方未履约付超时伴游费,咬人属于「正当防卫」。法官则认为,即使有理也不能使用暴力,否则暴力讨债集团不就可以光明正大主张正当防卫?审酌王男伤势轻微,但徐女事后不认错、犯后态度不佳,故判罚7500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