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带一大包「榴梿糖」来台 港男入境就被抓!下场关15年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香港籍男子阿志(化名)今年4月间接受他人请托,帮忙携带「榴梿糖」来台湾,结果在桃园机场接受入境检查时,被抓包糖果其实是第一级毒品海洛因,总重量超过2公斤,因而挨告。桃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判处阿志有期徒刑15年。
▲阿志将榴梿糖放在行李中,却被抓包里面藏有毒品。(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志答应帮人转交托付物品,今年4月间他在马来西亚收下1包由不知名人士交付的榴梿糖,接着将糖果放在随身行李内,随后搭机来台;但在桃园机场接受入境查验时,被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人员抓包,榴梿糖内藏有509包海洛因,总重量超过2公斤。
阿志在接受侦查时坚称,以为自己带的东西是零食,不知道里面藏有毒品,后来才在审理期间改口坦承犯行。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运输毒品行为属于万国公罪,世界各国皆严厉禁止,阿志应当没有不知道的道理,却还是轻率接受他人请托,偷偷将毒品运来台湾,且数量不少,一旦真的流入国内,将会对我国治安、国民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法官接着表示,考量到毒品并未真的流入市面,阿志也已经坦承犯行,具有悔意,犯后态度良好,加上查无积极证据证明他是为了贪图不法利益而犯案,最终依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