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百科/地震險總額上限 拉高至1,200億元

921地震后,政府鉴于地震保险制度的重要性,遂结合国内所有产物保险公司及中央再保险公司,共同推动办理住宅地震基本保险,并分两层危险分散机制;由于投保件数逐年增加,金管会已修正《住宅地震保险危险分散机制实施办法》,地震保险总额上限从1,000亿元提高到1,200亿元,于今年4月1日正式上路,加固台湾地震保障安全网。

其中,地震险分散机制第一层移转由各产险公司组成的地震险共保组织承担,限额从原本的42亿元提高到50亿元。第二层由财团法人住宅地震保险基金承担,限额调高为982亿元;此外,由政府承担第二层之最上层责任风险,为地震保险的终极保障,政府承担金额从原先140亿元,提高为168亿元,因此综上整体承担上限可以达到1,200亿元。而住宅地震基本保险定位为政策性保险,住宅地震保险基金则为台湾地震保险制度的中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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