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厢内7刀狠杀酒店妹!刺胸割颈还坐她身上淫辱 邪魔凶煞再逃死
▲陈姓男子杀害酒店妹后,还跨坐她身上,借机乱摸。二审仍判无期徒刑。(图/记者邱中岳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市陈姓男子贪恋张姓酒店妹的美色,多次到酒店消费点台示爱,但都遭到冷回应。陈男不满,去年3月间又再点名张女坐台并示爱,仍遭拒绝。陈男暴怒,拿出预藏的水果刀,狠心刺杀张女7刀。张女倒地后,陈男还借机侵犯张女,张女最后不治身亡。一审国民法官将陈男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7日二审仍将陈男判处无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57岁的陈男是酒店常客,2022年间他到台北市锦州街、林森北路口的某制服酒店消费,对20多岁的张女惊为天人,之后就经常到店里消费,并点名张女坐台。但张女不卖身,对陈男的追求冷淡回应,甚至还向公司表示,希望尽量不要坐陈男的台,其他员工也帮忙张女、保护其安全,陈男对于张女的冷淡,心生不满。
案发于去年3月初,陈男晚间又到店里消费,并点名张女坐台,宣称是最后一次点张女的台。酒店先安排2名女子与陈男周旋,最后才让张女到场,另外2女也先后离开,留下陈、张2人独处。到了清晨7点多,酒店即将打烊,陈男这时突然摊牌,再度示爱,但仍遭张女拒绝,2人爆发口角。
陈男从皮包中抽出预藏的水果刀,朝张女胸腹颈部一阵乱刺,张女尖叫、负伤倒地,陈男这时赤裸上半身,跨坐在张女身上,不顾张女浑身是血,竟伸手开始乱摸张女私密部位。酒店员工闻声前来解救,紧急将张女送医,但张女仍因伤重,送医后2小时就宣告不治。至于陈男遭逮捕,检方声押获准,并以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加重强制性交结合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审台北地院由国民法官审理,国民法官审理后,因无证据证明陈男对张女强制性交,因此改论以「加重强制猥亵结合故意杀人罪」。另外国民法官也认为,陈男虽承认杀人但对案情许多疑点仍不愿说明;此外他虽说愿意赔偿家属,但始终没积极与家属和解、也未获得宽恕。因此国民法官将他重判无期徒刑。案件上诉第二审。
高等法院审理后,27日二审宣判,高院仍认定陈男有罪,且因陈男仍未与家属达成和解,量刑因子没有改变,因此高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