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610万!方正电机连续5年年报造假 存4项违规行为

2月5日晚间,方正电机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6号)。

浙江证监局查明,方正电机存下以下违法事实:

第一项是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自2018年底起,方正电机的子公司广西玉柴发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明显增加,但公司未作出恰当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

第二项是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当地将越南方正纳入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

上述两项合计,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432,305.26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964,531.93元,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924,975.88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313,701.22元,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217.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上述5年虚增利润总额总计约1.92亿元。

2023年8月15日,方正电机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2018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综合考虑方正电机连续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涉案虚假记载系会计核算问题所致、公司已对此予以主动更正;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监管局决定:

对方正电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方正电机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牟健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方正电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牛铭奎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方正电机和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610万元。

除上述违规行为外,方正电机还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等违规行为。2月5日晚间,方正电机也由于上述违规行为收到了证监局的警示函。

警示函披露,2017年至2020年,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敏分别占用公司资金2000万元、13392万元、3250万元、1290万元;2018年至2022年,公司董事长牛铭奎及部分研发团队工作人员,通过关联方上海聚颉、上海正缘等以研发费、服务费等名义占用公司资金56.74万元、703.81万元、214.39万元、706.52万元、33.18万元。方正电机未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此外,2017年至2019年,方正电机未披露与上海聚颉发生的关联交易1150万元、4357.20万元、1305万元;2019年至2021年,未披露与上海正缘发生的关联交易105万元、525万元、210万元。

时任方正电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敏,时任董事长顾一峰,时任董事长冯融,董事长、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牛铭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牟健,时任财务总监徐华月,对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方正电机、张敏、牛铭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敏、牛铭奎、牟健、顾一峰、冯融、徐华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方正电机受处罚的公告发布之后,2月6日,该公司股价出现了3.43%的跌幅,最终收盘于4.22元/股,对应的公司总市值为21亿元。

方正电机的盘中股价一度触及3.93元/股的低价,这是该公司自从2010年之后,近14年来的最低价。

公开资料显示,方正电机是蔚然动力、小鹏汽车、理想汽车、上汽通用五菱、上汽集团、蜂巢传动、华域麦格纳等公司的新能源驱动电机供应商,其主营业务是缝纫机应用类产品、汽车应用类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配套电机以及动力总成控制类产品)以及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据方正电机在今年1月底发布的2023年业绩预告公告显示,预计2023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在1亿元至1.35亿元之间,上年同期为净亏损2.338亿元,同比增长142.77%至157.74%,实现扭亏为盈。

扣非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30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2.484亿元,同比增长108.05%至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