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消金领170万罚单 涉及5项违规行为 今年来已有3家消金公司合计被罚450万元

财联社7月5日讯(记者 高萍)又有消费金融公司领到罚单。7月5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消费金融因涉及将贷前调查关键环节外包等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170万元。

具体来看,兴业消费金融被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及时终止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将贷前调查关键环节外包;违规改变信用保证保险赔付条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由他人归集使用并偿还。

不完全统计梳理,兴业消费金融也是今年来第三家被罚的消费金融公司。在此之前,今年6月,监管披露的信息显示,中信消费金融因为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20万元。今年2月,中原消费金融因将部分产品贷款发放、本息回收等关键环节操作全权委托合作机构执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60万元。

回顾今年来领罚单的消费金融公司,从被罚原因来看,对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等问题成“通病”。除了兴业消费金融被罚涉及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中原消费金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中也涉及对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中信消费金融被罚则涉及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

另外,贷款管理问题也较为集中。兴业消费金融被罚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之一为,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由他人归集使用并偿还。中信消费金融被罚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中原消费金融被罚涉及贷款管理不尽职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

“消费金融的核心业务是信贷,因此合规工作也主要围绕信贷业务进行开展。”一位行业分析师此前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消费金融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监管框架亦日趋完善,强监管下,合规经营是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消金公司需注重加强风控管理,对薄弱环节及早查漏补缺,更加注重对客户权益的保护。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