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一分行被罚款430万元,涉及11项违法违规事实
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一项行政处罚信息。
根据披露,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因11项违法违规事实,合计被处以430万元罚款。其中,福建省分行135万元,下辖分支机构295万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流动资金贷款内控管理不到位、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投资银行顾问业务收费管理内部监督检查不到位、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违规设立存款考核指标、农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农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结构化融资顾问服务质价不符、农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农业银行福清支行农户贷款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农业银行福清支行农户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农业银行连江支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等。
此外对于时任农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行长林志伟、时任农业银行福清支行副行长陈朝晖处以警告,对时任农业银行连江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陈序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农业银行连江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陈一鸣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