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游憩子公司持股遭批 议员支持由市府成立、出资60%

台北市议会交通委员会。(刘彦宜摄)

台北捷运公司欲成立游憩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但台北市持股40%、北捷60%遭批,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提案,由市府成立游憩公司并持股60%、北捷40%,并纳入府内其他游憩事业。北捷回应,北捷持股50%以上才可以与子公司集团化资源共享。议员批评,北捷是市府单位,不能因为仅持股40%就和市府区分你我。

游淑慧14日于交通委员会提案,目前北捷规画成立游憩事业子公司,经营受托单位小巨蛋、猫空缆车和儿童新乐园,并由北捷出资60%、市府40%,但考量如此一来子公司就会变成二房东,还营市府超过百亿元单位,正当性不足,加上府内还有其他游憩事业,建议由市府出资60%成大股东、北捷40%,并整合其他游憩事业经营。

北捷说明,依《公司法》,若北捷持股超过50%,游憩事业就等于北捷的从属公司,双方是关系企业,因此北捷可以集团资源支援子公司,低于50%则相对是独立法人,在行政、资源共享上无法如关系企业充裕。

北捷表示,且依《台北市政府投资事业管理监督自治条例》,市府投资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50%,总经理由市府任命并要到议会列席,因此不论市府持股40或60%,直接和间接持股共高达84.25%,仍受议会监督;且持股40%依《公司法》,可以在重大议案行使否决权。

北捷强调,即使北捷对子公司持股60%,但市府对北捷持股73.75%,对北捷还是有绝对控制权,因此仍建议维持北捷持股子公司60%。

游淑慧批评,提案是希望由市府出资60%,但仍由北捷主导经营,但现在北捷就是坐地起价还要胁议会,不要忘了北捷资源其实还是市府资源,不要和市府区分你我,也不能因为持股40%就闹独立,不提供子公司资源。

民进党议员洪健益也直言,支持市府持股60%、北捷持股40%,由市府成立子公司经营所有府内游憩事业也合理,反对其他方案,不然也会令人质疑,北捷坚持持股60%是为图利。

北捷总经理黄清信表示,北捷是公营公司,属市府一部分,总经理也是由市府提名,绝对配合市府,没有坐地起价,现在也还在讨论过程,议会有建议,府内也会重新思考可行方案,将以最终共识执行。

交委会召集人徐弘庭裁示,本案送市府研议,建议北捷和市府沟通,重新说服议员,本案预算表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