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码 5/31后生三孩享生育奖励假30天

北京加码:5月31日后依规生三孩,享生育奖励假30天。图为2009年在天安门城楼前参与庆祝大陆建国60周年游行活动的新世代青少年。(本报系资料照/王铭义摄)

大陆澎湃新闻5日报导,「北京12345」引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经核实,今年5月31日后,按规定生育第三个孩子,除享受大陆国家规定产假外,享有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享有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报导称,稍早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根据大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有关问题解答第三条的规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但北京市职工休产假时遵循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仍然在「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语境下,在5月31日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已休产假51天,仅余47天。如相关规定不加紧覆盖三孩女职工,恐有部分三孩女职工无法享受应当享受的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此答复:北京市将按照大陆国家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强调这是一个法律政策衔接问题。事实上,「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等表述均出自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奖励与社会保障」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