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生育奖励 同性配偶也能领

新北市民政局修正「新北市政府发放生育奖励金补助要点」,放宽生育补助奖励的认定。图为户所登记图。(新北市民政局提供/叶德正新北传真)

新北市民政局修正「新北市政府发放生育奖励金补助要点」,考量台北、桃园与基隆属同生活圈,3市迁入新北视为连续设籍,满10个月即可请领一胎2万元的生育奖励金;同时原要点「妇女」二字删除,同性配偶一方收养他方的新生子女,同样也有奖励金。

新北市研考会指出,新北市府1月1日起将推出25项新措施,希望持续从制度面与服务面进行变革与精进,提供民众更优质、便利的生活。

其中最大变革新北市民政局修正「新北市政府发放妇女生育奖励金补助要点」,考量新北与基隆、台北、桃园形成共同生活圈,明年元旦起,民众申请生育奖励金有10个月的设籍时间资格限制,但若先前住在基隆、台北、桃园的时间也能计算在内。

民政局举例,父母双方其中一人先前住在台北6个月,目前迁入新北4个月,加起来还是能算10个月,可请领每胎2万元的生育奖励金。

随着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政局也将补助要点的「妇女」删除,同性配偶一方收养他方所生子女,亦可申请生育奖励金,明文保障同性婚姻权利,不过强调要是「新生儿」。

研考会指出,在精进服务部分,自3月起交通违规迳行举发便民服务网增设「影像查询」功能;自6月起新北校园通APP新增「教育在地通」功能;「建照预审」、「国中学术性向资优鉴定」、「速件柜台」及「都市更新」等案件将实施线上申办。

另为完善无烟环境建置及维护,自1月起针对依烟害防制法公告的禁烟场所,扩大为禁止吸用、使用或启动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违者可处2000到1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