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第三胎生育奖励金今起提高至3万 3000户家庭受惠

新北市生育奖励金新制自今日起,第三胎生育奖励金提高至3万元。(新北市民政局提供)

新北市生育奖励金新制自今日起,第三胎生育奖励金提高至3万元,考量台北、桃园与基隆属于同一个生活圈,若近期间入籍新北,算连续设籍,并计设籍于新北期间,都可领取生育奖励金,同性配偶领养也受惠,预计将有超过3000户家庭受惠。

新北市民政局长柯庆忠表示,为鼓励市民生育并减轻养育子女的经济负担,增订第三胎生育奖励金提高至3万元,并综合考量北北基桃4县市已形成共同生活圈,如市民遇工作迁徙等因素,导致双边县市因设籍未满10月而无法领取生育奖励金,影响权益甚大,因此,新北订于今年元月起,放宽新生儿出生日前10月父或母的户籍地为基隆市、台北市或桃园市者,并计设籍于新北期间,都可领取生育奖励金。

此外,民政局补充,因应同性婚姻法制化,同性婚姻家庭如透过继亲程序收养配偶所生子女,也能请领生育奖励金,以保障同性夫妻申请奖励金的权利。